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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者何以能连任法院院长?
曾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判决已一年有余,该法院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均被判入狱。然而有记者日前获悉,当初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院长行贿15次的何涛,却于案件判决半月后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3月31日《中国青年报》)
在这则新闻中,最令人惊讶的是界首市人大的表现。界首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称,任命何涛是由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名的,界首市人大只是走了一个任命程序,他们并没有决定权。而人大的职责与功能,绝不应被这样几句轻飘飘的话一笔带过。
何涛的行贿行为,即使算不上犯罪,也是严重的违纪行为,这样的人出任法院院长无论如何都不合适。《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有贪污、行贿、受贿的行为;《法官法》也规定,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法官,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按理,界首市人大常委会理应将何涛的情况介绍给代表,让代表不选举他为法院院长;或者发现选举其为院长有错后,依法罢免其职务。当然,在现行体制下,人大的确有自己的苦衷,比如提名权由上级掌控,或者有上级机关下了结论让违纪官员继续任职等可能性。但这并不是界首市人大“走程序”、放弃自身选举与监督职责的理由。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权不在人大,但选举法院院长必须通过人大,人大仍然可以而且必须通过选举的权力来对何涛等官员乃至上级机关进行监督;即使选举了,在发现错误时也可以启动罢免程序来罢免他。
一些地方人大有关人员将自己当成“走任命程序”的“表决机器”,当作无关紧要的“橡皮图章”,不但有负于人民的重托,而且会使人大的地位越发边缘化。“有为才有位”,何况,宪法和法律已经赋予了人大权力。我们看到,一些地方人大敢于监督“一府两院”,比如辽宁沈阳人大否决法院的工作报告、湖南衡阳人大否决法院的工作报告,他们也因而获得了更多的威信与尊重。事实上,只有那些自觉将自己当作行政附庸和“表决机器”的人大,才更可能令自己愈发边缘化,也辜负了人民的重望。
今天,拷问行贿者为何能连任法院院长时,我们也必须首先拷问当地人大为什么会选举他继续担任院长,为什么在上级的提名面前,将庄重的选举当成“走程序”?因为,对人大的拷问,不仅仅是涉及一个行贿院长的问题,更是事关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事关人民是否能实现当家作主的重大问题。(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 海之波(江西公务员))
买来的乌纱帽 保值还升值 阜阳中院窝案三任院长受贿卖官入狱 行贿买官者却多数留任 有人还获升迁———
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阳中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
记者日前赴安徽阜阳调查获悉,尽管阜阳中院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
■行贿15次被列入反面教材买官法院院长竟能连任
何涛就是其中一名行贿者,他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法院院长行贿15次。然而腐败窝案判决半月后,在2007年2月召开的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中,何涛却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1月29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家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家义犯受贿罪,何涛的行贿行为赫然在目。判决书称:从1998年到2004年,何涛先后14次向被告人刘家义行贿共人民币3.2万元。在刘家义的关照下,何涛先从阜阳中院一名助理审判员,晋升为阜阳中院审判员、经济审判二庭副庭长,后又经刘家义推荐,于2003年3月被任命为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1月底,由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家义的继任者张自民的审理判决中,何涛行贿的事实再一次出现。这些事实已被当作反面教材,在安徽省政法委编撰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详细载明何涛给张自民送钱的经过。
令人惊奇的是,在两案判决内容公开报道半个月后的界首市换届选举中,何涛再次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记者了解到,在刘家义、张自民案件中,行贿多次并得以连任法院院长的还不止何涛一人。
在刘家义的判决书中,李松涛的行贿事实紧随何涛之后,位列第10项,两人行贿数额、时间、次数几乎相同。
法院审理查明:刘家义先后15次共收受李松涛人民币2.3万元,在刘的帮助下,同是阜阳中院助理审判员的李松涛于1999年7月被任命为阜阳中院审判员、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同样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也详细记载了张自民先后收受李松涛贿款3万元、于2005年提名李松涛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的事实。同样在换届选举期间,2007年3月22日,颍上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松涛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
■行贿买官者迟迟不处理问题干部多数留任
行贿15次为何能够连任法院院长?
对于这个疑问,界首市委宣传部向记者转达了界首市人大常委会的答案:任命何涛是由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名的,界首市人大只是走了一个程序,并没有决定权。
据知情人透露,受王怀忠、尚军、刘家义、张自民等腐败案件牵连的干部达八九百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200多人,其余也都是副科以上干部。这些干部,有少量人受贿,大多数是行贿买官办事者。
这一数字得到了阜阳市纪委的证实。尽管卖官者都已经被法办,但这些买官的干部如何处理却一直拖而不决。
阜阳市纪委办公室一位副主任告诉记者:“(中院窝案)受牵连干部数量大,阜阳市委非常慎重。”在这个问题上,阜阳市委进行了反复研究后最后确定了方案,在去年,给受牵连的干部们下了结论。给他们一颗定心丸。不能让他们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影响工作。他说,后来市里决定,副处级以上干部由市纪委下结论,副处以下,由县(区)纪委负责下结论。阜阳市纪委证实,除了少数年龄大的退居二线,或者有严重问题被撤职查处,问题干部们大多数都还在原来的位子上。
■给买官者轻松画句号让清白者伤心
“买的官帽子不但没掉,反倒被正式任命了。”阜阳一位官员说,这个过于轻描淡写的处理决定让清白的人很伤心。
据官方数字显示,1999年年底,阜阳市直机关超编近5成,事业单位超编近3成。安徽全省行政干部超编2.8万人,其中阜阳1.4万人。王怀忠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阜阳市委市政府正副秘书长最多时配23人。
一位官员称,对涉案人员处理的难度甚至超过了腐败案件本身:全部处理吧,牵扯面太广,伤筋动骨;不处理,民怨很大,干部工作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新一届领导班子也不愿再趟浑水,“他们可不希望大刀阔斧的处理后引火烧身,这样势必会引发许多人上访,造成新一轮卖官的嫌疑。”
直到2007年,阜阳市纪委才给这些涉案者下了结论,而形成的局面是:10年内,一些人花钱买到了官,位子还越坐越稳;更多的人在原地踏步,仕途渺茫。
阜阳一位干部对于“一下子处理这么多人会造成政府工作瘫痪”的说法嗤之以鼻:阜阳有2000多名副处级干部,200多名处级干部才占到十分之一,阜阳经济落后,但干部却多得是,远远超编呢!这位干部还说,按照目前的这个结论,这些涉案官员的行贿行为算是“画上了句号”,但更多人的前途也在这个结论中虚无缥缈了。文/《中国青年报》记者李润文(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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