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的别墅小区与特权合法化
〖 来源: 中国汽车资源网   29/03 10:10 〗

 

 且看柳州市领导如何使购房特权合法化
    
    3月28日《人民日报》报道,在广西柳州市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下简称四大班子)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其中正厅级6套,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售价74万元;副厅级46套,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售价71万元。平均每平方米售价2100多元,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同时,为安抚离退休的四大班子老领导,将市委大院内两栋上世纪80年代建的办公楼和一个球场拆掉,以同样方式为他们建房。对此,当地群众议论纷纷。

    不必说别的,就以按官员级别大小来确定住宅面积而言,足见当地领导的特权思想何等严重。领导们当然深知人民群众对特权现象深恶痛绝,但他们之所以敢在干部建房购房这等及其敏感的问题上耍特权,关键在于领导们自有办法,能使特权合法化。那么,他们是如何使特权合法化的呢?

    办法有三招:一是根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2004年4月28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规定为四大班子建房的,ABCD一大套,说起来振振有词,实际上经不起一驳;二是市主要领导集体研究后决定下来的;三是建房的所有成本,包括土地、建材、小区内的配电、给排水、物业、停车、绿化、道路等一切配套项目都计入房价(真不知道这超低房价是怎么算的),公家不出一分钱。就这样,官员在购房上享有的特权就被合法化了。

    不过,这些都是障眼法,明眼人谁不清楚,即使披上合法的外衣也难掩特权本质:以几位刚调来的干部无房和刚升迁的干部房子不达标为理由建房,变成了四大班子所有成员都有份,而且超标一倍还多;其他商品房搞不到的黄金地段,他们可以搞得到,而且价廉物美;这些高档住宅只许四大班子领导买,不许别人买;最重要的,这么高档的住宅价格只有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你看看,特权一旦合法化后其威力何等惊人!

    百姓望房兴叹,市领导们却“近水楼台先得月”。特权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合法特权更是伪装起来的腐败,其对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平的伤害无以复加。柳州市搞的这套按官员等级分配特权与掩人耳目使特权合法化的做法,似乎并不鲜见。而特权合法化带来的危害,更有前车之鉴。

    以苏联为例。据学者雅科夫引征的史料:“从斯大林本人到集体农庄主席,按照级别享受这些特权:黄金地段的高级住房,免费占用别墅,专用汽车(领导人和妻子、儿女都有,有时甚至一人几辆供选择),专职司机,免费早餐与午餐……以及其他一些形形色色的特殊供应。”而这些特权都是按照苏共中央的规定、由领导集体作出的决定,它们看起来都合理合法。

    危险性正在这里。合法特权为腐败提供了特殊的机会,它貌似遵守公平和平等原则(你出钱买房,我也出钱买房),巧妙地规避了官员个人直接参与掠夺公共资源的风险性,可以放心大胆地利用制度安排为他们提供的合法特权搞腐败,说起来还理所当然。

    殷鉴不远,前苏联解体的教训警示人们,一旦特权现象泛滥成灾,就必定会造成官民对立,失去民心,官员迟早会遭到民众的鄙视和抛弃,到那时,民众就不认你了,你的执政使命也就到此为止。这样的教训不能不吸取。(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王学进)

用柳州市领导别墅区解剖当今房地产市场

    柳州市四大班子领导集体住豪宅,无疑是一宗阳光下的集体腐败。没有任何一种遮羞布或隐形术能把如此打眼的一个别墅小区隐藏起来,领导们堂而皇之地住进去,既不怕群众议论、举报,也不怕未买到此房子的其他干部“眼红”,如此勇气以及自信何来?实在是匪夷所思。

    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解释:建房的所有成本,包括土地、建材、小区内配电、给排水、物业、停车、绿化、道路等一切配套项目都计入房价,公家不出一分钱。

    柳州市领导别墅区的出现及其运行机制,倒不失为解剖当今房地产市场的一把手术刀。在经适房、限价房、廉租房仅属“点缀”的背景下,城市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只能到市场上购买,而如今的房地产市场是怎样一种状态?是一个行政权力涉入最严重、规则最混乱、最不公平的市场。

    刚结束的两会上有人提出,“房价一半被政府拿去”。“一半”所指的尚不是政府的卖地收入,而是涉及25个部门的50多项收费,以及开发商为“磕地”而支付给政府人员的公关费用。这正好可解释柳州市四大班子领导为何能以“半价”买到别墅。房子也许是委托开发商修建的,既然是建自住的房子,政府当然就可以不再从开发商那里拿房价的“一半”,所以尽管低价,开发商也绝不吃亏。

    土地资源构成房地产市场最为晦涩的要素。理论上说,土地归国家所有,实质上归全体公民。现实却是,土地在所有权、处置权上与百姓完全无关,成了地方政府想怎么卖就怎么卖的私有财产。如果说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主要途径,是科学、高效地配置和“经营”土地,那么,当今土地资源的管理现状注定了上述目标只能是一种美丽的空想。

    任何一种市场要做到公平和高效,市场规则的科学完善是基础条件。而多年来的现实是:地方政府一方面是房地产市场的巨大获益者,另一方面又是该市场规则的唯一制定者。柳州市领导的住房腐败之所以理直气壮,重要依据就是2004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

    该《办法》实际上就是争议颇多的单位自建房办法,其模糊之处在于:其一,单位原有土地可视为私有,并在土地上为职工建房;其二,这种自建房名义上是解决住房困难,实际上可成为游离于房地产市场之外、与基本住房保障完全无关的一种腐败利益。

    不知道各地的诸如此类的管理乱象还有多少,但有一点很清楚,只要政府是房地产市场的既得利益者,与楼市相关的一切腐败都会层出不穷。(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刘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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