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愿欢迎监督姿态不是"做给两会看"
值许多地方领导以代表委员身份进京开两会之际,其辖地内曾发生过的负面新闻成为媒体追访官员的焦点。令人欣慰的是,官员们毫不回避记者尖锐的提问,大都对舆论监督表达出了欢迎和支持的姿态。比如针对“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一事,辽宁省长陈政高接受采访时称该省将以开放的姿态迎接各方记者。对引起舆论热议的“禁止养猪”,东莞市长李毓全称已取消这一政策。还有一些省市、部门都对相关负面新闻进行了回应,表示会把监督当动力。
欢迎舆论监督,善待外界批评,把媒体监督当作改进工作的动力,这是一个法治政府在舆论监督前应有的谦恭姿态:不管在内心中欢不欢迎,不管被人盯着感觉有多别扭,所有权力来自民众,就必须接受舆论的监督。官员在参加两会接受采访时纷纷对舆论监督伸出橄榄枝,这种开放的姿态值得欢迎。期待这种姿态不只是为了“做给两会看”,而是发自内心、源于制度层面对舆论监督的敬畏。
所以提出这个期待,源于以往存在“做给两会看”的陋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国媒体集结北京,每年两会是“监督能量”最集中的时候,代表的质询,委员的炮轰,媒体的聚焦,网友的关注,民间监督力量的凝聚使监督能量达到峰值——这种压力下,不少平日问题多多、常遭舆论炮轰的部门,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向代表委员“大献殷勤”,或作出许多诱人的承诺,或发布一些利好的消息,或直言坦陈部门的不足等等。一些平日负面新闻不少的单位,如高速公路乱收费、垄断乱涨价等等,在两会期间都有所收敛,这样一来可以堵住代表委员的嘴,二来可以避免被顶上两会舆论审判的焦点。典型如去年两会期间中石油的降价促销,所以选在那个时间,选在北京地区,显然做给两会看,两会后价格立刻恢复了。
希望这么多地方和部委欢迎舆论,不是因为两会舆论强势时就“取悦”舆论,两会效应过了后就“变脸”。舆论监督也不是因为代表委员的“撑腰”而狐假虎威,而是中国民主政治进步后舆论监督力量的制度性伸张。
当然了,要避免那些姿态不是做给两会看,并非源于短时间中的两会效应——依靠一两个领导的个人开明和善意是靠不住,必须有制度性的保障。另一方面,也需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仅在两会时才站出来履职,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也应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当人大监督能在日常政治中与舆论监督联合起来时,“两会效应”就不会只在两会时才发生,而会形成常态的监督效应,那时候“做给两会看”也会失去土壤,因为从监督能量上看会“天天是两会”。(来源:长江商报 曹林)
官员欢迎舆论监督两会后别"变脸" 应常态化制度化
3月5日下午6时许,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省长陈政高接受《财经》记者提问时,首次正面回应“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这个事情我们已经处理完了,我们欢迎舆论监督。”仔细留心不难发现,值许多地方领导以代表委员身份进京开“两会”之际,其辖地内曾发生过的负面新闻成为媒体追访官员的焦点。让民众欣慰的是,官员们也纷纷对舆论监督摆出了欢迎和支持的姿态,表示会把监督当动力。一时间,“欢迎舆论监督”成为两会的最强音之一。
其实,类似为舆论监督提供法制支持的建议,一直以来都是两会的热门议题。全国人大代表易敏利呼吁,舆论监督需要法律或者行政制度的坚定支持,才能真正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相关报道见3月5日本报)。舆论监督对于社会以及政府的促进作用已不言而喻,但由于缺乏法制化保障,现实中许多舆论监督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媒体服务公共利益往往难以如愿。人们不仅将屡屡出现的记者被打、舆论监督权受损伤事件归咎于此,也更以此观照政府依法行政以及权力制衡、公众监督权的时代进程。易敏利指出,“从2006年的重庆市‘彭水诗案’,到今年1月因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西丰县县委书记,导致该县警察千里到京传拘记者的事件,一些人利用名誉侵权对抗舆论监督的行为呈现蔓延之势。面对媒体监督,‘越往下越牛’,越是与百姓直接对话的基层政府越难以监督。”这种忧切,源于政府及公权部门依法行政之现状,也必然寄希望于舆论监督的更加有力前行。
官员在参加“两会”接受采访时纷纷对舆论监督伸出橄榄枝,这种开放的姿态值得欢迎。笔者期待,这种姿态不只是为了“做给两会看”,而是发自内心、源于制度层面对舆论监督的敬畏,是对温家宝总理话语的响应。温总理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这个讲话让人们无限期待和感动(《 温总理希望人民加强监督政府带给我们怎样的感动》http://xinhuashe2007.home.news.cn/blog/a/010100002940025A77CFFD93.html)。
之所以提出这个期待,源于以往存在“做给两会看”的陋习。代表委员和全国媒体集结北京,每年“两会”是中国“监督能量”最集中的时候——代表的质询、委员的炮轰、媒体的聚焦、网友的关注、民间监督力量的凝聚使监督能量达到峰值。在这种压力下,不少平日问题多多、常遭舆论炮轰的部门,都会向代表委员“大献殷勤”,或作出许多诱人的承诺,或发布一些利好,或直言坦陈部门的不足等等。一些平日负面新闻成堆的部门,如交警乱罚款、高速公路乱收费、垄断乱涨价等等,“两会”期间也有所收敛,避免成为“审判”的焦点。典型如去年“两会”期间中石油在北京地区的降价促销,“两会”后价格立刻恢复了。
没有任何一个时候,比我们今天对舆论监督的认识与期待更为清醒与理性。十七大报告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今年新修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新增了“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的规定,并通过建立“每日要情报告制度”以及将舆论监督列为“行政问责”的依据,使舆论监督具有了某种程度制度化的趋向。为舆论监督提供法制保障,已是众望所归。
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本是政府应有的“雅量”,因为政府是人民政府,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有完全的“指手画脚”权。在新修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规定:“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的新闻说明,我们的人民政府“在思想上”还没有把接受媒体监督纳入政府常态,就更别说官员会有自觉接受媒体监督的行为了。很多人仍然不明白或者不愿意承认,主动欢迎舆论监督不是成心跟自己找别扭,而是为了做好以后的工作,俗话说的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正是这个意思。公众期待政府接受媒体监督,这是政府对人民对党应有的忠诚。
众所周知,负面报道是一面镜子,可见真实地照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众之所以喜欢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就是希望政府通过负面报道,看看哪些方面做得不好或者不足,进而改进工作。过去朝廷中都几乎设有“挑刺”的谏官和专门到全国各地明查暗访收集民意的官员。过去我们党也极为重视批评和自我批评。只是现在党内政内歌功颂德的声音很强,而批评和自我批评似乎越来越少了,以至于让负面报道“噤声”差不多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潜规则,一到重要会议和重要节日期间,媒体上正面报道就铺天盖地。本来召开重要会议是为了解决问题,铺天盖地的正面报道却掩盖了问题,于国于民都不是好现象。
舆论监督在施政者心中的地位,实际上是顺着民主政治不断进步这条主线,渐渐走强的。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最近感慨:“对媒体监督职能的认识,我们经过了3个阶段:首先是害怕监督,如临大敌;第二阶段是不怕监督,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现在我们认识到,要办好一件事情,必须欢迎媒体监督。”
所以,我们真心希望这么多地方和部委欢迎舆论监督,不是因为“两会”舆论强势时就“取悦”舆论,“两会”效应过了后就“变脸”。当然了,要避免那些姿态不是做给“两会”看,并非源于短时间的“两会”效应——依靠一两个领导的个人开明和善意是靠不住,舆论监督要获得法律明确的赋权才可以不必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如今是社会转型期,尽管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但对于我们这个人口庞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存在问题是严重的,困难要比我们想象的多得多,这是我们谁也无法否认的国情。为舆论监督提供法制保障这一两会“老”议题,需尽快付诸行动,而下一步持续而坚定的改革开放,同样需要将其作为法治政府以及民主政治建设的题中之义和促进之力。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应成为政府及其官员的常态化制度,政府及其官员必须经常照看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这面镜子。对不敢照看监督这面镜子的官员进行问责,该“下课”的必须让其“下课”。同时,也期望代表委员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也能积极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而不是成为官员的“应声虫”。这样,“两会效应”就不会只在“两会”时才发生,“做给两会看”也会失去土壤,也大大有助于官员欢迎舆论监督常态化、制度化。(新华网博客:朱继东在思考:新闻推动时代进步http://xinhuashe2007.home.news.cn/blog/a/010100002940025BB1E5FD93.html?agMode=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