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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燃油税开始全额征收 税率提高2倍
路透北京2月18日电 中国宣布对燃油全额徵收消费税,调整后税率将为之前制定税率的3倍左右,税负调整追溯至1月1日。交易员们表示,该举动将大幅削减使用残余燃油作为原料的炼油商的油品供应。
该税收调整行动的公布时间大约在一周前,交易员们预计,这一调整还将应用于今年1月和2月进行的油品交易。此外,通常作为石油化工燃料和汽油混合原料的石脑油也将实行同样规定。
这一举动属于中国政府自2006年开始实施的一系列财务政策的一部分,这些政策主要旨在抑制资源密集型行业并促进能源节约。
根据两位见到政府相关文件的消息人士称,新的燃油消费税将为每吨101元人民币(14美元),而2006年4月份起实行的税率为每吨30.45元人民币。消费税将同时作用于国产燃油和进口燃油。
中国是亚洲最大的燃油进口商。自2006年4月中国开始向燃油和石脑油徵收消费税,但起始税率仅为全额税率的30%。中国当时并未说明将于何时开始全额徵收消费税。
交易员们透露,根据新的缴税规定,石脑油将开始徵收每升0.20元人民币的全额税率。
中国政府没有对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税率加以更改,目前这两种油品的消费税分别为0.20元人民币/升和0.10元人民币/升,与2006年一致。
记者没有立即联系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对此置评。
石油交易员对此次突然上调消费税感到大为震惊,他们表示,这一政策将再次重击目前已现疲态的中国燃油市场。全球石油价格高涨造成的需求疲软和来自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竞争压力已经导致燃油市场表现疲软。
“这对燃油市场是一个极坏的消息。在现行税率上我们已经在亏损,因为进口成本非常高昂。此次税率上调将令进口更加糟糕,”一位驻北京的燃油交易员表示。
可能的进口减少预计将导致中国国内的成品油市场进一步承压,因为从俄罗斯、新加坡和委内瑞拉进口的燃油是目前中国数十家独立炼油厂的主要原料来源,这些炼油厂为中国这一全球第二大石油市场提供约15%的油品供应。
中国才刚刚从去年年末的柴油危机中恢复过来——当时的柴油短缺状况为中国4年来所未遇。由于原油价格成本飞涨的同时,汽油和柴油价格受到压制,中国国有炼油商们不得不大幅削减生产。(来源:和讯)
燃油税全额征收税率达原3倍 相关企业成本上升
尽管已有预期,但燃料油消费税的大幅调整还是令国内一些销售企业深感被动。本报记者昨日从业内获悉,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已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9号),对燃料油、石脑油等成品油按全额税率征收消费税。这一税率约是原来税率的三倍左右。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将大幅提升相关油品的销售成本。
调整目的是为公平竞争
记者从这份文件上看到,此次石脑油等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以石脑油为原料的国产乙烯和芳烃类产品与进口同类产品的公平竞争,具体内容包括,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通知同时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进口石脑油和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直接对外销售的石脑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石脑油消费税的具体征、免税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此外,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企业成本上升
“这次调整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对企业来说肯定意味着成本的上升,今后销售的压力也会比较大。”上海最大的燃料油批发零售企业——上海鹏盾船舶燃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傅瀛昨天告诉本报记者,在新政策出台前,国内燃料油消费税一直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如今全额征收之后,意味着每吨燃料油的销售成本将上升70元左右。
“这一政策将再次重击目前已现疲态的中国燃油市场。”另一位驻北京的交易员则表示,“在现行税率上我们已经在亏损,因为进口成本非常高昂。此次税率上调将令进口更加糟糕。”
据了解,燃料油在中国被大量用作地方炼油企业的炼油原料,而石脑油则属于石油化工燃料和汽油混合原料。业内人士推测,政府此举不排除是为了控制地炼规模的可能,因为新政策将大幅削减使用残余燃油作为原料的地方炼油企业的油品供应。
对下游物价影响几何?
至于此举给下游物价带来的影响,业内说法不一。有人认为,从理论算账看,如果恢复按法定税率征税,每升油品仅增加消费税负担7分至1角4分钱,以出厂价最低的润滑油为例,其增加的税收负担不到其出厂价的1%。因此,如果解决了作为化工原料的石脑油消费税问题,恢复按法定税率征税的政策对物价影响将不大。
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在上调燃料油消费税的同时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上网价格,将使得地方炼厂以及燃油发电企业等燃料油主要用户成本大幅上升,此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国内船供燃料油价格以及船运成本。
“税率调整后,我们肯定也会相应提高出货价,燃料油价格的水涨船高是必然的。”傅瀛无奈地说。
自2006年4月1日起,国家进行了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其中,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
据业内人士介绍,政府将上述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是由于这些油品与汽柴油有一定替代性,部分质量好的产品还可直接作为汽柴油使用,在实际征管中,存在个别企业通过混淆产品名称等进行逃税的问题。此举可以控制能源消耗和调控消费结构,扩大消费税对石油产品的调控力度。(来源:上海证券报)
燃料油润滑油全额征消费税或致电厂海运大提价
每升分别征0.1元和0.2元,电厂和海运等或大幅提价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昨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4136,62.00,1.52%,吧)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专家表示,在2006年开征消费税的产品中,这些品种已被纳入开征范围,但仅按30%征收,此次全额开征将对整个行业的生产和需求有重大打击,产品价格将大幅度上涨。
四类成品油调整政策
通知称,为促进以石脑油为原料的国产乙烯和芳烃类产品与进口同类产品的公平竞争,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石脑油等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2008年1月1日起,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而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进口石脑油和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直接对外销售的石脑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石脑油消费税的具体征、免税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征收三成过渡期满
对这些成品油全额开征消费税早前曾有传闻。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介绍,这是将原来的消费税从30%提高到100%。 据介绍,自2006年4月1日起,国家进行了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其中,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考虑到当时征税的石脑油、溶剂油等多数属于工业原料,航空煤油也主要用于航空,因此,征收消费税将会增加一定的生产成本。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此次,没有对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税率加以更改,目前这两种油品的消费税分别为0.20元/升和0.10元/升,与2006年一致。 姚达明称:“显然,在给了足够的过渡期后,国家对这些油品的税收征缴不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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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击发电海运等行业
根据换算,新的燃油消费税将为每吨101元,而2006年4月份起实行的税率为每吨30.45元,燃料油的税务成本大幅度上升。
姚达明介绍,在国内很多地方炼厂都进行燃料油的生产加工,甚至不少地方是从国外进口燃料油加工,然后在国内销售,本身就存在缴两次消费税的问题(进口征30%,生产后销售再征30%),由于燃料油可以当成非标柴油销售,销售到电厂和海上运输企业,整个产业链非常庞大,燃料油还是期货交易品种,此举将使得地方炼厂以及燃油发电企业等燃料油主要用户成本大幅上升。此外,也会对一定程度上刺激国内船供燃料油价格以及船运成本。
据介绍,由于之前已经有传言全额开征消费税,燃料油价格一直在涨,此次消费税的调整,会抑制整个燃料油行业的需求和生产。(来源: 信息时报)
税务总局:今年研究调整消费税 推进房产税改革
今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研究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继续在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部分城市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在全国实施的方案。合理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研究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本报记者 何鹏
继2006年4月国家对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之后,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的《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简称《要点》)表示,今年将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研究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税务总局同时称,要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研究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消费税改革再提上日程
继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深化流转税制改革之后,昨日公布的《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提出,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研究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目前有烟、酒、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等十一个征收消费税的品目。2006年4月1日,我国对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
“消费税作为一种选择性的税收,除承担筹集财政收入任务外,还具有调节生产、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等功能。”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杨志勇研究员对记者表示,此次国家提出研究调整消费税政策,有利于实现扩大消费需求的宏观经济目标。
对于其他流转税,根据工作要点安排,2008年将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继续在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部分城市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在全国实施的方案。合理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个税改革再纵深推进
去年底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规定,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但围绕个税的改革却仍在酝酿之中。
昨日公布的《要点》称,将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自1980年9月开始征收,我国个人所得税已有27个年头。目前在我国各项税收收入中,个税仅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之后,成为第四大税种。
2007年全国实现个人所得税3185亿,比2006年增长29.9%,增加733亿。
根据国税总局局长肖捷此前介绍,今后个税改革的重点工作包括: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大力推行代扣代缴全员明细申报;继续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强化对房地产交易和拍卖等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要适应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强化税收调节,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的形势,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他说。
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
积极推进地方税改革,也列入今年工作要点。
要点提出,今年要研究制定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深化房产模拟评税工作,扩大试点范围。
改革资源税制度,合理调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时制定实施办法,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严格减免税管理。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地方税(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剔除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4029.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9%。
专家介绍,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税主要涵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地方税缺乏主体税种的矛盾已日益突出,加快地方税制的呼声日高。
工作要点还提出,要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研究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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