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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小汽车在北京的“春天”尚远 北京仍暂不发展 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记者张淼淼)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杜少中15日表示,鉴于多方面因素,北京暂不发展轻型柴油车。这意味着柴油小汽车仍然没有解禁,暂时仍无法迎来在北京的“春天”。
“北京目前还不具备发展高标准轻型柴油车的条件。”杜少中说,目前北京的空气污染指数中,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全年在90%以上,因此控制可吸入颗粒物成为控制大气污染的主要方面。然而柴油车排放的颗粒物污染较为严重,远远高于同标准的汽油车。杜少中说:“从国IV标准限值来看,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是汽油车的3.13倍,颗粒物排放量为汽油车的10多倍。”
同时,柴油车排放的颗粒物中含有多种致癌物质,可以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的肺部和血液系统,对健康影响很大。
杜少中认为,发展高标准柴油车必须进一步提高车用柴油品质,降低硫含量。目前欧美同等发达国家的柴油中硫含量已经降至百万分之十左右,并向无硫化方向发展,但目前北京周边及其他省市燃油质量尚不能满足要求。
杜少中表示,北京的原则是根据北京市空气质量的特点,当周边柴油质量得到较大的改善,轻型柴油车达到和轻型汽油车一样的排放限值时,允许发展轻型柴油车。(来源:新华网)
北京:3月起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 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记者 张淼淼)3月1日起,在北京销售的轻型机动车将执行与欧Ⅳ标准相当的国Ⅳ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新车将停止销售和注册。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15日表示,根据北京市十一五环境规划和举办奥运会对空气质量的要求,北京将从今年3月1日起,分两个阶段实施相当于欧Ⅳ标准的国Ⅳ标准。预计实行新标准后,2008年全年可削减可吸入颗粒物排放330吨。
北京奥运会举办在即,对于绿色奥运承诺来说,目前北京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都已达到国家的标准,只有可吸入颗粒物还存在差距。
测算显示,执行新标准后,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这4项污染物,预计今年全年可分别削减排放量4.8万吨、0.53万吨、0.41万吨和330吨;2008年到2010年累计削减排放量分别为15.5万吨、1.82万吨、1.71万吨和1050吨。
“随着北京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已占北京总污染物排放量的三分之一左右。执行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是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增加的主要手段。” 杜少中表示,统计显示,从国Ⅰ、国Ⅱ、国Ⅲ到国Ⅳ,每加严一次标准,单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将削减约50%。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后,一辆国Ⅳ车将比国Ⅲ车污染物排放降低约50%。
据介绍,北京市民主要购买的轻型汽车将首先执行新标准。自3月1日起,凡是注册登记北京牌照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下的乘用和商用汽油车(即轻型汽油车),实施国Ⅳ标准。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
自今年7月1日起,凡注册北京牌照的重型压燃式发动机和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即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实施国Ⅳ标准,并要求安装监控氮氧化物排放的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其它用途的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汽车仍执行国Ⅲ标准。(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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