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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买一辆尼桑天籁车才两个多月就发生了自燃,造成车辆全部烧毁。北京的车主王先生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一并告上法庭。日前,丰台法院判令生产商“东风日产”公司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25万余元,销售商不承担责任。
北京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王先生的车辆烧毁事故,消防部门确认起火原因,是汽车发动机机舱电气故障所致。现东风日产公司对技术鉴定结果持有异议,但未提供相关证据推翻鉴定结论,故法院对消防局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作出的火灾原因认定书予以采信。丰台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侯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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