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年实施燃油国Ⅳ标准 有两个月置换期
〖 来源: 中国汽车资源网   25/12 11:40 〗

 

  北京明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机动车燃油国Ⅳ标准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刘浦泉)从明年1月1日零时起,北京市将实行新的机动车燃油地方标准(汽油DB11/238-2007、柴油DB11/239-2007),也就是俗称的国Ⅳ标准。目前,北京机动车燃油实行的是国Ⅲ排放标准。

    据北京市工商局24日对外透露,从明年1月1日零时起,全市成品油批发企业和加油站必须向机动车燃油市场和过往车辆提供国Ⅳ标准的机动车燃油。新标准机动车燃油采取自然置换方式,置换期为1月1日至2月29日。置换期间,工商部门将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严格进销台账的登记管理,是否在对外出具的票证上和加油站显著位置上标明所售油品执行的质量标准等。

    此前,北京市工商局已制发了《关于北京地区执行机动车新的地方燃油标准的通知》,要求全市工商系统按照经济户口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走访和法规、政策宣传,指导经营者增强守法经营意识,监督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置换准备工作。(来源:新华网 )

  北京明年实施机动车燃油国Ⅳ标准 允许有两个月置换期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 为改善首都大气质量,本市元旦起将实行新的机动车燃油地方标准,在国内率先销售符合国Ⅳ标准的清洁燃油。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2008年1月1日零时起,工商部门要求全市成品油批发企业、加油站必须向机动车燃油市场和过往车辆提供国Ⅳ标准的机动车燃油,但允许企业从1月1日至2月29日有两个月的国Ⅳ油“自然置换期”。 
  

  “成品油批发企业彻底清理油库一是时间长,二是技术操作难度大,三是具备一定危险性。”市工商局重要商品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再加上明年元旦零时起,本市1000余座加油站与90余家批发企业的油罐不可能一次性更换完毕。因此,为了保障置换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工商部门允许新标准机动车燃油采取自然置换方式,即成品油批发企业和加油站将原有的京标B油用到“库底”时,就加入国Ⅳ油,这样反复数次,便可完成自然置换。

  家庭及单位用车等也可采取这种自然置换方式,“分段加油不会对车辆本身造成任何损害。”据有关专家介绍,开车人不必将原有的京标B成品油用尽,就可以在油箱中直接加入新的国Ⅳ标准燃油,反复几次完成置换。(来源:北京日报)

 
  相 关 链 接 >>>  
  • 德国强烈反对欧盟提高新车二氧化碳排放标准 (21/12/07)
  • 欧盟通过尾气排放新标准 (21/12/07)
  • 美国:汽车油耗必须降40% (20/12/07)
  • 环保组织发布中国空气污染地图 米其林上榜 (13/12/07)
  • 价格低、国Ⅳ涨、可上牌:国Ⅲ车迎销售高峰 (12/12/07)
  • 美通过节能新计划:将引发汽车技术巨大变革 (07/12/07)
  • 与燃油税目的相同 汽车排放税涉嫌双重征税 (21/11/07)
  • 国家酝酿征收尾气排放税 (20/11/07)
  • 汽车尾气排放税不能回避四个前提 中国国情 (20/11/07)
  • 三部委酝酿征收"排放税" 有车族为尾气买单 (19/11/07)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站点导航 | 帮助
    中国汽车资源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2
    网络信息联络:webmaster@fedca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