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权力应介入监督交强险 建立救助基金
〖 来源: 中国汽车资源网   21/12 08:19 〗

 

  中消协呼吁建立“交通救助基金”

  专家建议:将“交通违章罚款”划入基金

  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上午8点30分,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的“交强险制度改革学术研讨会”上,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交强险”属于非商业保险,应具有社会保障功能,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制度,应该由国家的公权力介入调查,确保其全面落实“不赔不赚”的初衷。

  ■管理成本

  不应全部从保费里扣除

  全国政协委员方延钰认为:“按照逻辑,定价和成本之间应该有必然的联系,必须把成本告诉公众,电脑办公设备不应该一次计入成本,这些东西怎么也能用5年,应该按折旧记账。”具有公益性质的交强险,管理成本不应全部从保费里扣除。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也表示,从目前看保监会披露的信息不全面,费率是否合理无法短期定论。第一个投保年度内,每个风险类别(根据不同车型和使用性质分类)的投保车数、交通事故次数、损失金额、赔偿金额中,事故次数和损失金额应区分死亡伤残、医疗、财产损失,并按照有责和无责分开列示。详细程度至少要与当前费率表和责任限额一致。

  ■专家呼吁

  国家公权力介入监督

  保监会披露的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专题财务报告汇总报告”显示:“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编制是相关保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对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的审计是相关保险公司独立审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进行汇总。”

  “专题财务报告汇总报告”中特别指出:“我们对所汇总的数字未进行复核或审计,因此,我们将不会对所获得的数据及汇总后的结果发表意见。”换言之,普华永道提供给公众的只是一份汇总结果而已,它既不对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也不对报告编制的合理性负责。

  与会的几位专家呼吁,保监会应将更多的信息向公众披露,包括一些原始的财务单据,切实维护公众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黎建飞教授发言:“请保险公司披露全面原始数据接受社会各界和投保人的监督,这样既能还保险公司的清白,也能让消费者明白。”黎建飞教授还说:“我建议请国家审计署介入调查,具有公益性的交强险制度必须透明、公正!这些为保障人民生命权而交的保费不能被盖大楼、发工资、买好车……”

  ■国家应尽快建立

  “救助基金制度”

  中消协建议:基金的来源可以考虑从交强险中支取,指定专门机构对该基金加强监管,切实保证专款专用。制定抢救费垫付、基金支付等的具体规则,保证有关费用及时发放到位。另外,有专家建议,“交通违章罚款”多上缴财政,可考虑将其划入交通救助基金用于救助伤者。

  中消协质疑:保监会公布的首份交强险年报是“糊涂账”

  交强险赔付44.5亿管理费高达141亿

  11月30日,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首份年报称,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全国交强险保费收入507亿元,交强险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

  参加会议的刘家辉律师表示,这份广泛在媒体披露的信息,从交强险业务损益表中显示的内容来看,就是说这139亿元赔款支出中,只有44.5亿元是已支付款项,剩余的95亿元属于未决赔款准备金。这部分钱应该是估算出来的,是指用来赔付可能已经发生保险责任但未报案或未进入理赔程序的,仅仅是保险金被提前“预支”了。刘家辉指出,也就是说在仅仅赔付出44.5亿元时,保险公司的各类经营费用已高达141亿元。

  测算方法不同,结论不同,专家认为交强险总体上应为盈利30多个亿。 ( 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蔺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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