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交强险能否走出尴尬 如何发挥公益性
〖 来源: 中国汽车资源网   15/12 11:13 〗

 

 新华网发展论坛:交强险如何才能真正发挥公益作用?  
 
【新闻背景】备受关注的以“提保额、降保费”为主题的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14日在京举行 。交强险, 一个怀着良好初衷诞生的社会公益险种,却在实践中激起了争议,有人说它是暴利,有人为它的公益本性辩护。通过听证会这个各方得以平等、公开发表意见的平台,交强险能否走出尴尬?

 

 

 “无责赔付”不公平,应取消

新华网友:交强险法中“无责赔付”条款应该废除。因为既然是法律,就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无责赔付”违反了这样的原则。让遵守法律的人为违法的人赔偿,公平何在?

新华网友:假如我的车被别人的车追尾了,我没有任何责任,也没有遭受损失,但是根据“无责赔付”条款,我还要掏钱给别人修车,公平何在?

狼人: 交强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因此实行的是“无责赔付”原则。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无责赔付”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同一起车祸中的受害人获赔不一,甚至出现无责方须为肇事者埋单的局面。另外,“无责赔付”很可能会造成对“碰瓷儿”的变相鼓励。

灵芝难寻:交强险很容易造成事故发生后却向事故无责任方强制收取费用。如果有责任的话,商业三者险就可以解决了。无责任还要承担经济损失,这等于无责任人变相为责任人分担了负担。我认为事故无责方可以在道义上给予对方少额的补偿,但作为强制措施来执行就不合理了。

 12万元的责任限额还有些少

新华网友:即使费率下调10%,交强险的保费还是太高。我以前每年花1000元能买20万元的商业险,而交强险同样1000元却只有12万的保额,这公平吗?希望交强险参照原有的商业险,可以设置最低限,但不设置上限,给车主提供选择的自由度,根据每个车主不同需求实行不同限额和费率。

沙沙随风:同样是1050元的保费,商业险可保障十几万,而原来的交强险却只能保6万,现在即使提高到12万,和商业保险相比,保额也太低,建议交强险费率降到500元,保额提高到20万,直接代替三责险。因为交强险作为强制险种,公众没有选择的余地,保险公司也免了相应的宣传费用。  

草堂杂音:交强险既然是强制保险,也属于社会公共保险,就应该提高保费理赔额度。现在的交强险,既增加了投保人的额外负担,同时对投保人来说,也没有起到多大的实际保障作用。希望交强险保额上限能再提高一些,给投保人更多的实际保障,即涵盖的范围宽一些,不要让投保人交了交强险后还得花钱去投保车损、伤害等险种,增加投保人支出负担。

 交强险运作应该公开透明

我发言:车主的要求很简单,就是不希望被“蒙在鼓里”,就是要个明明白白,到底自己所交的保费中,有多少钱用于事故理赔,有多少钱用于维持交强险运转,有多少钱用于救助基金以便应付不时之需。

新华网友:交强险能举行听证确实是一大进步,交强险如果真能为老百姓的利益考虑,我们自然支持,只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好能公开费率构成,将各种运营数据摆在听证会的桌面上。

新华网友:交强险运行一年多,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却高达141亿元,这是怎么支付的?又是怎么摊销的?为什么要这样支付、摊销?这样的费率、保额又有多少合理性?因此,需要听证的远远不是费率本身那么简单,如果上述问题得不到公开透明的听证,公益性的交强险仍然很难实现。

新华网友:我们在乎的不只是交强险费率浮动的高低。作为一项强制性公益险,应该以非赢利为设立原则,其中包括运作中费用以及总收益的非赢利性,均应低于商业保险费用和收益。(来源:新华网发展论坛  )

交强险怎样才能摆脱质疑声   
 
    中国保监会前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的公告》,拟于本月中旬在北京召开费率调整听证会。由于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方案11月30日已经公布,因此,此次听证会“锁定”降价,降价幅度在5%到33%不等。在“涨”声一片的社会背景下,乍一听到“降价”二字,难免心中涌起一丝激动。而且,这次降价
的主角是早就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交强险,感动之情更是溢于言表。

    交强险作为我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随着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生效而呱呱坠地。然而不到一年,便被质疑“暴利”开始背负骂名。北京一律师更公开表态,认为交强险存在400多亿元的“暴利”,一时引起轩然大波。根据交强险条例中的规定,交强险费率应当实行“不盈不亏”原则,每年视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下一年的费率跌涨。因此,关于交强险的财务经营状况一直是人们目光的焦点所在。

    本应在9月份之前公布的交强险审计数据,终于在11月30日姗姗来迟。首份年度报表显示:全国交强险业务承保各类机动车5755万辆,承保率约38%,保费收入507亿元;交强险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以国内会计准则核算,交强险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这样,一个巨大的谜团诞生了。根据财务报表,账面明明出现了不小的亏损,那么为什么提交的听证方案居然提出降价?到底是财务报表存在漏洞,还是降价并不合理?出现这样的矛盾,显然民众不会轻易买账。报表显示,业务承保率为38%。作为强制险种,这个承保率绝对不足以显示其“强制”地位,那么监管部门是否监督缺位?如果承保率高于38%,那么保费收入又何止507亿元?另外,赔款支出139亿元,而各类经营费用却高达141亿元。不禁让人纳闷,投保人投保究竟是为了养活保险公司,还是为了支付交通赔偿?

    回到“不盈不亏”原则本身,这是保费涨跌与否的原则性规定。业界普遍认为,该原则指在厘定交强险费率时,只考虑成本因素,不设定预期利润率。交强险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因此在费率确定中将利润因素剔除,体现了这一险种的公益性质。但是,在实际中如何保证“不盈不亏”原则的实现,与费率调整机制如何有效衔接?这是决定保费涨跌更深层次的问题。

    无疑,这次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锁定”降价,对有车一族而言是利好消息。但是,费率如何降低,降低的依据标准是什么,才是民众最希望了解的,也是决定降价幅度合理与否的核心要素。只有使费率厘定标准透明化、公开化,实现“不盈不亏”原则与保费调整的有效衔接,才能摆脱萦绕在交强险头上挥之不去的质疑声。否则,难免让人怀疑降价只不过是“企图以损失小利来掩盖暴利问题”的把戏。(来源:南方日报  洪丹) 

   交强险听证会留下公平博弈空间

  备受关注的交强险听证会,昨天在京举行,这是我国金融行业首个全国性听证会。该听证会将是继北京地铁票价下调听证会之后,又一次“降价”的听证会。在听证会上,交强险费率将有可能平均下调10%,责任限额则由原有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加上今年年中出台的交强险浮动费率办法,交通责任事故率低的司机有可能享受到较低的优惠费率。

  当然,听证的主要意义,不在于一次费率和保额调整了多少,而在于它为我们未来的公平、公正博弈开启了空间。盘点本次听证会的诸多“亮点”和不足,将为未来开启更大的博弈空间埋下伏笔。此前交强险“费率高,保额低”一直备受质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费率的产生不公开、不透明,没有经过公众质询和听证。听证会的召开,无疑是顺应民意之举。

  亮点之一:听证会代表的产生,发生了一场“革命”。本次投保人代表通过自由报名,最后抽签产生。但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中签人委托比自己更“专业”、更长期关注交强险且持异议的人士出席听证会,并且这种形式得到了保监会的认可。同时,被委托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通过“竞选”产生,其此前通过向投保人发电子邮件等形式,获得了超过1000名投保人的授权。只要这一千人中有一人中签,“竞选人”的专业博弈权利就能够得到保障。无疑,成本低廉的互联网,为此后类似的“竞选”和“委托”,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亮点之二:被视为交强险“保费高、保额低”罪魁祸首的机动车之间的无责赔付问题,虽然有关人士强调“无责赔付”涉及《道交法》有关规定,必须由全国人大进行审议,不在此次听证会的讨论范围,但从听证会看,保险监管机构还是能够有所作为的。理由是: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由原来的400元下调为200元。那么,既然可以下调为200元,为什么不可以继续下调一些?同时,根据正在修订中的《道交法》第76条,交通事故中无责机动车,最高只需承担10%的责任。这是一个最高限额,那么合理的解释,最低限额当然可以为零。特别是对于发生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更是可以如此执行。这是本次听证会给未来留下的另一个空间。

  亮点之三:听证代表提出:车主们希望交强险参照原有的商业险,可以设置最低限,但不设置上限,给车主提供选择的自由度,根据每个车主不同需求实行不同的限额和费率。这样,一部分投保人就可以不用补充商业险了。将来这样的自由选择空间应该是存在的。

  由于交强险是定价在前、成本核算在后,听证会也是第一次召开,自然也留下了很多遗憾。比如:从保监会发布召开听证会的公告起,到报名截止,中间只留出了2天半时间,过于仓促,没有给听证权利人留下充分的信息获取及准备时间。

  再比如,调整方案建议,责任限额由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实际死亡赔偿金基本都在20万元以上的今天,这个保额仍显不足。同时,对于赔付较高的人身伤害部分,8000元的医疗赔偿限额则远远不足,尤其在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将不利于保护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也会增加事故司机的负担。而2000元的最高财产赔付仍显多余。取有余而补不足,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交强险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听证会的形式也还不成熟,很难指望定价一步到位。因此,博弈多方都应该本着耐心和诚心,不断使交强险逼近“保额最高、保费最低”的境界。(新京报)

交强险听证会讨论热烈被迫延时两小时

  本报讯 (记者殷洁) 昨日下午,以“提保额、降保费”为主题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京举行。听证会现场讨论热烈,原定3个小时的会议持续了近5个小时。提交调整方案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表示,在进一步广泛吸收市民的建议后,交强险的具体费率调整方案将尽快完善推出。

  调整方案 无事故每年可享10%优惠

  昨日下午,位于北京会议中心的听证会会场座无虚席。中保协代表陈东辉介绍了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中建议,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在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下,调整方案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另外,如果投保人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按年可以享受10%的优惠,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每年只需要支出665元,同时获得责任限额最高12万元的风险保障。陈东辉表示,本次费率调整遵循了三个原则:一是最大限度地减轻车主负担;二是对责任限额、费率水平进行“双调整”;三是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

  听证代表:交强险信息披露不够详尽

  14时30分,听证会开始。中保协代表首先解释了为何要对交强险进行“降低保费,提高保额”的费率调整。各方听证代表随后就此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或许认为“降低保费提高保额是大势所趋”,听证代表们的话题并没有集中在具体方案的调整上,反而主要集中在交强险费用分摊、责任限额甚至运作模式等制度问题上。

  听证代表普遍认为现行交强险存在保费高、保额低的问题,提高保额、降低保费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在具体细节方面还有待斟酌。对于此前公布的交强险首年财务报告,代表们认为相关信息披露不够详尽,尤其是交强险经营费用偏高、不够透明,应在增加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等方面做进一步努力。

  保监会:吸纳建议加强交强险监管

  此外,代表还对道交法第76条应取消财产无责赔付等提出了期盼,并呼吁国家对交强险这一社会公益险种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尽快出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法。

  18时,会议进入讨论及交换意见阶段。此后,听证会主持人、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副主任裴光表示,保监会将认真研究吸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改善交强险监管工作,继续完善交强险沟通机制。19时20分,听证会结束。

  中保协:兼顾各方利益尽快出方案

  “通过这次听证会,我们感触很深,我觉得代表们最大的意见是觉得信息不透明。”中保协财险工作委员会车险工作部部长王和向记者们感慨,这也是真正听到来自消费者的意见,他们的看法都很专业,对完善交强险制度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对于调整方案最终出台的时间,王和表示,听证会上私家车车主、社会公众和营运车代表都从不同角度表达了他们的利益需求,而保险行业协会需要权衡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最终方案会尽快推出。(新京报)

  说法 市民:增加6万还是不够用

  本报讯 (记者王姝)对于交强险费率拟平均下调10%、责任限额上调至12万,在东方广场附近工作的赵先生昨日表示,保费少交100多元,保险额度提高6万,变化幅度虽然较大,但如果遭遇人、车相撞等重大交通事故,交强险仍无法成为司机的应急支柱,“三者险一般都保5万,所以,即使上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双保险,最高赔付额才17万。而且,就算选择高额商业三者险,赔付额也不过20万,两个险种总合才32万,真撞了人,还是不够赔”。

  赵先生认为,如果想发挥《道交法》第76条‘人性为本’的光辉,使交强险成为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的救急保证资金,其保费额度仍需提高。(新京报)

  中保协解释为何首年投保率仅38%

  中保协称因摩托车和拖拉机投保率较低

  交强险首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共有5755万辆各类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按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1.53亿辆的机动车保有量计算,投保率仅为38%。而交强险作为一个法定强制保险,理论上应有100%的投保率。

  中保协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精算专家陈东辉表示,出现这样的结果主要是因为在所有机动车中占比达到65%的摩托车和拖拉机投保率较低,分别只有26%和15%;而在所有机动车中占比为35%的汽车,投保率已达到62%,处于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

  亏损39亿费用是否超标

  保险公司称交强险费用水平与其他业务相当

  交强险运行首年的经营数据显示,全年保费收入507亿,实际赔款支出139亿,各类经营费用140.7亿,按国内核算口径是亏损39亿。从成本费用支出明细来看,仅保险公司的行政管理费用就超过91亿元,占比达18%。听证代表对此表示质疑。

  陈东辉称,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费用水平与经营其他业务的费用水平相比,是相对较低的。从2006年全行业的财务报表汇总数据看,保险公司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费用占保费比重为18.6%,而交强险首年虽然有一些一次性的前期投入,但费用率仍相对较低,为18.2%,而保险公司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费用占保费比重为18.6%。

  为何不提高医疗费用赔偿

  中保协称提高此项赔偿将导致保费大涨

  尽管交强险调整方案中,将死亡伤残赔付从6万提高到11万,但医疗费赔偿仍为8000元。来自某空军修理厂的袁方、北京交通大学的章春娥等多位代表都提出,“现在社会医疗费用标准那么高,交强险医疗费用8000元为何不能上调?抢救费用和人身赔偿费用能不能合起来使用”

  陈东辉表示,据初步测算,死亡伤残限额提高到11万后,90%以上涉及死亡伤残的事故将在限额内完全赔偿。如果对医疗、物损小幅调整,费率水平会发生很大变化。比如以家庭自用汽车为例,如果医疗费赔偿从8000元提高至20000元,预计保费将上涨30%至35%。“我们需要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8000元赔偿之外的还可以由道路救助基金来补上。”

  为何交强险信息披露不充分

  中保协称考虑逐步实现保险公司统一报表

  “信息披露不充分”在这次听证会上被提及的次数最多。代替蔡国峰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律师刘家辉在会上公布了一项调查统计。在她收集到的561封车主答卷中,539名不同意调整方案,仅22人同意。不同意的原因主要是“大部分人不知道怎么得来这些调整的结果。”

  代表李广江也认为,财务信息披露应该公开透明。“但现在公布的财务信息并不充分,比如交强险中用于保险公司员工的福利费用,到底多少职工分摊了多少费用。共同费用到底如何分摊等情况都应该公布。”

  陈东辉表示,听证代表们提出是否能将经营交强险的二十多家公司报表格式统一,明细具体不同车型的赔付情况以便于对照,这些都在将来考虑逐步实现。

  无责财产赔付是否合理

  专家不赞成一概取消无责赔付,应分情况对待

  关于无责赔付,特别是财产赔付是否合理,是听证代表质疑最多的问题之一。

  有代表建议,剔除交强险中限额不高又浪费社会成本的财产赔付,同时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也需要修改。此外,在道交法76条尚未完成修改的前提下,对交强险费率进行调整是否合适?投保人代表刘旭升以及专家代表郝演苏都认为调整时机有待探讨。

  专家代表郑伟不赞成一概取消无责赔付。“修法的方向不应是一概取消无责赔付,而应该是强调区别对待车车相撞、车人相撞的不同情形。”

  事实上,道交法76条中是否能将财产损失责任剔除,将对交强险费率产生很大影响。“如果剔除财产责任,赔付成本会降低25%左右,如果再调整无过错赔偿原则,赔付成本也会进一步降低。”陈东辉表示。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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