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禁止使用“忌语”
〖 来源: 中国汽车资源网   11/12 13:36 〗

 

  交通部要求全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禁止使用“忌语”  
 
    “我没工夫听你啰嗦。”“你老实点,不交钱就扣你车(证)!”这样的语言今后将严禁在交通行政执法中出现。

    日前,交通部要求全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禁止使用《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简称《忌语》),并遵守《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简称《禁令》),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
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做好“三个服务”。

    《忌语》分为十二类。交通部要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检查时,不得使用轻蔑、粗俗类的招呼词语;发现有违法时,不得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类语言;纠正违法行为,对方没反应或对方动作慢时,不得使用侮辱性、训斥性语言;当对方要求解释执法依据时,不得使用拒绝性、羞辱性语言;纠正违法行为,对方辩解时,不得使用拒绝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现场实施罚款、收费,对方不服时,不得使用粗暴性、威胁性语言;暂扣违法车船,对方不服时,不得使用训斥性、挑衅性语言;要求对方在有关文书上签字时,不得使用拒绝性、欺骗性语言;群众说自己执法态度不好时,不得使用挑衅性语言;告诫违法当事人时,不得使用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对方违法拒不改正发生争吵时,不得使用威胁性、挑衅性语言;向对方说服教育时,不得使用推卸责任、拨弄是非类的语言。

    交通部质监站相关人士介绍说,《禁令》严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无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越权执法;违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违法扣留车船和证件;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在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非公务需要穿执法制服出入酒店、娱乐场所;违规使用执法车船、示警装置。

    据了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行政执法忌语的,视情节轻重将被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勒令离岗培训或者收回交通行政执法证件。违反执法禁令者,一律调离交通行政执法岗位、注销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来源:交通部网站 )

 
  相 关 链 接 >>>  
  • 英国开售全塑料汽车 时速百公里价格12.2万 (29/11/07)
  • 法院判决:车辆陷积水损坏 道路建设方有责 (29/11/07)
  • 交管所敛财出怪规:车辆每年预交1000元罚款 (20/11/07)
  • 提问:美女香车究竟是怎么提高"见警率"的? (01/11/07)
  • 全国人大通过节能法 鼓励利用公交工具出行 (01/11/07)
  • 全国下月实施机动车号牌新规 新车牌大变脸 (31/10/07)
  • 粮农组织专家:粮食转化燃油等同"反人类罪" (28/10/07)
  • 河南10市可“自编自选车牌” 不能用TMD与SB (25/10/07)
  • 中国问题司机随车辆增长 (24/10/07)
  • 路怒症困扰驾车人 中国问题司机随车辆增长 (24/10/07)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站点导航 | 帮助
    中国汽车资源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2
    网络信息联络:webmaster@fedca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