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降费率提保额:离不盈不亏还有多远?
〖 来源: 中国汽车资源网   04/12 09:16 〗

 

  交强险费率下调:离不盈不亏还有多远?

   交强险要降低保费提高保额了!虽说这个消息本身不错,但是面对11月30日,那份推迟了3个月之久才出来的交强险首份年报,大众的心里依然存在疑问。

  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来看,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全国交强险业务承保各类机动车5755万辆,承保率约为38%,保费收入507亿元,交强险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按照国内的会计准则核算,交强险出现了帐目亏损39亿元。

  作为一个“先天不足”的保险品种,交强险推出伊始,就风波不断——一个以“不盈不亏”原则来制定的险种,却一直由于保费高、保额低而被人冠以“暴利”的名头。如今,这个交强险在首年运作之后,出现了39亿的亏损,但是仍然要给广大车主派送“红包”——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透露,保监会正在考虑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并将召开听证会对限额提高后的交强险基础费率进行调整,而调整的方向是下调。

  一面是亏损,一面是降价。看似矛盾的两面,让人觉得交强险的这份年报似乎有些问题,其盈亏问题也再次凸现在大众面前。按照普华永道出具的审核报告,交强险的保费收入是507亿,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80亿,赔款支出44.5亿,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95亿,经营费用140.7亿,投资收益14亿。细细算了一下,交强险赔付的支出是139亿,而经营费用竟有141亿!而造成帐目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首年开展交强险业务时保单成本投入相对较高。电脑改造、流程再造……各种费用全部都要算在这首年的年报里面,而不是分摊到其后的各个年份里。按照这样的会计准则统计出来的“盈亏”,其合理性和准确性非常值得人们怀疑。

  也因此,对于保监会提出的将交强险限额提高一倍至12万元的标准和普通家庭用车的保费由1050元降至950元,很多人并不买账。大众关心的是,即便这次调整后,交强险的保额真的有所提高,保费也相应地调低了,但是这样的费率标准,是依据什么标准制定的?其现实合理性是否存在?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如何才能通过透明公正的途径,让大众认可交强险的费率问题?

  人们不希望交强险这次降低基础费率,是一次媒体口中“以损失小利来掩盖暴利问题”的企图,而期待其做出合情合理的退让,真正让交强险符合其设计之初所提倡的“不盈不亏”原则,变成一款利民惠民的险种。(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金苹苹)

  交强险质疑中锁定降价 提保额降保费是必然趋势

   交强险质疑声中“锁定”降价

  保监会有关人士认为,交强险保额提高保费降低是必然趋势

  【据新华社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中国保监会3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的公告》,拟于本月中旬在北京召开费率调整听证会。 
 
   由于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方案11月30日已经公布,显而易见,此次听证会的主题不是“涨价”,而是“降价”。

  作为我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交强险从施行之日起就引起很大争议,一时间要求调整费率之声不绝于耳。据已经公布的信息,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会员公司,向保监会提交了《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该方案显示,在12万元的责任限额下,交强险基础费率分车型将有不同幅度的下调,其中,普通家庭用车的交强险保费拟由现行1050元调低为950元,降幅9.5%。总体来看,目前八大类42种车型中,将有16种车型涉及降费,降幅5%到33%不等,其余车型费率均保持不变。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近日明确表示,在第一年经营结果的基础上,保监会考虑到以后年度保险公司前期投入成本逐步消化、承保面不断扩大、公司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等因素,要求公司对交强险费率进行调整。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监会决定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认为,交强险保额越来越高、保费越来越低是一个必然趋势,此次对降价事项召开听证会,正显示了通过听证满足民生诉求的决心。

  相关新闻:费率调整听证会月中举行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杨峥)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了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公告,拟于本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

  公告指出,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会员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保监会拟于2007年12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

  据了解,本次听证设听证代表22名。其中,投保人代表12名,社会公众代表4名,有关协会代表3名,专家代表3名。其中,个人代表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位代表应当为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投保人代表应当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并属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投保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可以通过中国保监会公布的电子信箱自愿报名。

  听证会还设旁听代表15名。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申请旁听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通过中国保监会公布的电子信箱(ptr@circ.gov.cn)自愿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姓名、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投保人代表还应当提供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单单号和保险公司名称。中国保监会在符合条件的上述报名者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抽取时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上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6日12时整。(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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