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下月实施机动车号牌新规 新车牌大变脸
〖 来源: 中国汽车资源网   31/10 08:53 〗

 

  黑牌取消 黄牌改革

  全国下月实施机动车号牌新标准
  
 
    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何春中)长期以来,外籍车辆都是挂黑色号牌。但从11月1号起,车管所将不再核发外籍车黑色号牌,申请机动车牌证的外国人将领到和国内其他普通民用车辆一样的蓝色号牌。这是公安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的新的行业标准。

    从今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新标准将开始实施,此前于199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92)将同时废止。新标准首先对外籍车辆的号牌种类进行了修改。

    新标准实施后,对在京申请机动车牌证的外国人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申请人改为核发普通民用号牌。原来核发的黑色号牌,在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进行换发,除此之外不强制换牌。

    新标准还修改了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编码规则,允许字母在后5位编码中任意一位出现,但总数不能超过两个,增加了号牌容量,将解决部分地区号牌资源不足的问题。

    新标准调整了大型汽车号牌(黄牌)的使用范围,自11月1日起,对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由原核发“小型汽车号牌”(蓝牌),调整为核发“大型汽车号牌”(黄牌)。对原来已经领取了蓝牌的中型载客汽车,在办理转移登记(过户)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时换发,除此以外不强制换牌。这项规定调整后,一段时间内道路上可能会存在路面上行驶的中型载客汽车有的悬挂黄牌,有的悬挂蓝牌的情况,这种情况会随着换牌而统一。

    新标准对临时号牌的式样也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一种式样调整为行政辖区内、跨行政辖区、试验车、特型机动车4种式样,并且将有效期的位置调整到号牌的正面。(中国青年报)
 
新车牌下月起可多用字母 车牌变脸并非“个性化”回归

车牌号后五位可用两个字母 同时外籍车取消黑牌 中型客车将改挂黄牌 临时号牌增为四种

从11月1日起,北京的车牌将“变脸”,外籍车辆取消黑牌,乘坐9人以上的中型汽车将不再和小汽车一样悬挂蓝色牌照,而改为黄色。新车申请牌照期间交管部门将不再发给司机“移动证”,取而代之的是新型临时号牌。

从11月1日开始,由公安部颁布的新的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实施,此前于199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92)同时废止。新标准对号牌分类、登记编号编码规则、制作技术和安装使用等规定进行了调整。

新标准修改了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编码规则,允许字母在后五位编码中任意一位出现,但总数不能超过两个,增加了号牌容量,将解决部分地区号牌资源不足的问题。调整后,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特别是外省市车辆可能出现与目前不同的编码方式。交管局车管所法制科副科长沈宇辉表示,目前北京地区的机动车号牌只会在前两位出现字母,新规定实行后字母可以出现在除末位外任意一位上,但是O、D、I等不易和数字区分的字母将不会被使用。

 

■目前的车牌号码排列方法将在下月出现变化四种临时号牌样式



■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



■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



■试验车临时号牌



■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


  11月1日起 北京市机动车号牌新规实施 车牌号码中间4位可以出现字母 但不得超过两个———

  从11月1日起,北京的车牌将“变脸”,外籍车辆取消黑牌,乘坐9人以上的中型汽车将不再和小汽车一样悬挂蓝色牌照,而改为黄色。新车申请牌照期间交管部门将不再发给司机“移动证”,取而代之的是新型临时号牌。

  不易与数字区分的O、D、I不会出现

  新闻释疑:新车牌并非个性化车牌

  据了解,此次车辆号牌的变更并非实行“个性化”车牌。2002年北京、天津、杭州、深圳等四城市试用“二00二”式机动车号牌,新号牌最大特点就是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编排车牌号码,只要经计算机检索确认该号牌还没有被使用,车主即可拥有这个号牌,车管所现场制作,当场核发。公安部颁布的新的行业标准后,虽然号牌后5位可以出现2个字母,但是字母排列的顺序并非由车主来定。如果目前的号段都已经用完,交管部门会按照字母顺序组合,形成新的号段后车主才可以在选号机中挑选。

  从11月1日开始,由公安部颁布的新的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实施,此前于199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92)同时废止。新标准对号牌分类、登记编号编码规则、制作技术和安装使用等规定进行了调整。新标准修改了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编码规则,允许字母在后5位编码中任意一位出现,但总数不能超过2个,增加了号牌容量,将解决部分地区号牌资源不足的问题。调整后,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特别是外省市车辆可能出现与目前不同的编码方式。

  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法制科副科长沈宇辉表示,目前北京地区的机动车号牌只会在前两位出现字母,新规定实行后,本市车牌中字母可以出现在除末位外任意一位上,但是O、D、I等不易和数字区分的字母将不会被使用。“现在北京的号牌资源还比较充裕,城区内暂时还不会出现新车牌。”沈宇辉说。

  ■中型面包车悬挂黄色号牌

  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由原核发“小型汽车号牌”(蓝牌),调整为核发“大型汽车号牌”(黄牌)。对原来已经领取了蓝牌的中型载客汽车,在办理转移登记(过户)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时换发,除此以外不强制换牌。

  这项规定调整后,一段时间内道路上可能会存在中型载客汽车有的悬挂黄牌,有的悬挂蓝牌的情况,这种情况会逐步随着换牌而统一。此次中型客车核发、换发黄牌均为“京E”号段,今后如果启用其他号段交管部门会另行公告。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车型不变,不受大型客车交通限行规定的限制。

  ■“黑牌车”将逐渐消失

  目前,在北京的外国人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在申请机动车号牌时,车管部门发放的是黑色号牌。从11月1日起,这些黑色号牌将不再核发,取而代之以普通民用号牌。交管局车管所法制科副科长沈宇辉告诉记者,黑色号牌最早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并逐年增多。由于当初对外国人和外资企业的管理相当严格,这些车辆在行驶中会受到一定限制,禁止驶入许多敏感地区。此次公安部颁布的新行业标准对外国人和外商独资企业给予国民待遇,取消以前的限制。

  据介绍,黑色号牌无须特意更换,11月1日之后仍然可以使用,当办理车辆过户、补领、换领等业务时,车管部门会为车主随时更换。但是,黑色号牌不能“终身制”,原有的号码不能继续使用。

  ■新车“移动证”取消

  新规定出台后,移动证将被取消,新车将悬挂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分为行政辖区内、跨行政辖区、试验车、特型机动车4种式样。市民购买新车后,在办理正式牌照之前,如果是在本市辖区内行驶,则可到各交通支大队车管站领取行政辖区内的临时号牌,最长时限为7天。如果是要跨行政区域,则要到各车管分所办理,最长时限不超过30天。“以前移动证规定了车辆在北京的行驶区域,但临时号牌取消了这种限制。司机如果持有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只要不出北京界都可以。”沈宇辉说。

  虽然移动证被取消,但是市民申请临时号牌时所提交的资料没有变更: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车辆来历凭证;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新闻链接

  申请转移登记的程序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交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机动车来历凭证。办理地点

  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京A号牌摩托车,机动车转移后使用性质改变为出租、公交营运(小公共)、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的,以及机动车转出和进口机动车转入本市的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国产京B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在远郊区县的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的车管站办理。

  其他机动车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其中:经买卖交易办理转移登记的汽车并且不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可以在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管所办公窗口办理。办理时限

  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转移登记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转出或转入本市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进口机动车除外。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程序

  办理地点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车管站办理。办理时限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交的资料

  《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北京青年报:李仲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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