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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驾照,为什么非得上驾校? 原题:“全国都这样操作”就是对的吗? 要开车,就得会开车;会开车,就得拿驾照;拿驾照,就得先考试。这个逻辑链到这里都是没问题的,问题出在:考驾照,为什么一定得上驾校?
深圳“刁民”樵凌为此打了一场“公益官司”, 把深圳市车管所告上了法庭,叫板司机资格获取方式。这位曾在部队服役、驾驶技术对付考试绰绰有余的公民,若再花几千元上驾校,确实有点冤;但不上驾校,人家又不给参加驾照考试。尽管官司还在进行,但有关方面取消了报考驾照“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的规定(10月25日《南方周末》)。
公益性官司是有力量的。它往往能剥开包裹着复杂利益的外衣。驾校强制性、垄断性的“培训”,谁都知道背后有巨大利益存焉。我国鼓励自学,可在这里就失效了。按喜欢驾车的青年作家韩寒的调侃说法,把驾照强制捆绑在驾校上,是中国的“专利”,“万一你从哪里学习到了反动的驾驶方式怎么办”?
其实,公安部有关规定并不“反动”,因为它并没要求考驾照一定得先读驾校,只是下头喜欢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法;按深圳市车管所的解释,“全国各地都是这样操作”。问题就在:“全国都这样操作”就是对的吗?在政策法规方面,经常会出现“馒头比蒸笼大”的情形,就是下位法规超越上位法规,然后从中谋取小团体利益。
对下位法规普遍进行“违法审查”,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下决心,这其实比我们通常所说的“违宪审查”来得容易。别说种种地方法规,就是全国性的法律,也是可讨论可修改的。新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审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那可是才实施3年多的法条。尽管其争议颇多,但立法意愿还是好的,就是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首先担责;只因对双方都有过错或受害人一方过错的情况规定不详,所以要规定清楚。这就是法律道义,法律的生命力就在于公平正义。
作家柏杨在品评历史时说,法律尊严被严重侮辱,古圣先贤却没有人敢兴起改革之念,后果全由子孙承担。现在好了,很多人像樵凌那样,提起种种公益诉讼,敢把“钱念法规”的画皮给剥下来。(来源:南方报业 徐迅雷)
“驾照捆绑驾校”的“潜规则” 一个进步的社会,“捆绑式”的强制原则必然是要渐趋减少的,公民自主选择的方式必然是要渐趋增加的。一项明显不合理的做法竟然能够大行其道,未免是对行政权力的莫大讽刺。
8月25日《南方周末》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深圳“刁民”的战斗故事——这个化名为樵凌的人在部队服役时掌握了娴熟的驾驶技术,但在以个人身份报名考驾照时却被拒绝,于是把深圳市车管所告上法庭。结果是恰逢今年8月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出台新规定,取消了“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的说法,在法院方面做出“此案延期判决”的意见之后,禁不住樵凌的软磨硬泡与媒体报道,深圳市车管所“特批”了樵凌报名,在交了120元报名费之后,樵凌轻松通过了考试,拿到了驾照。
结果不错,但却注定是“一个人的经典”——在其他人以“个人身份”再来报名的时候,仍然得不到通过,理由是“车管所没有接到通知,《驾校培训记录》必不可少”。虽然公安部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只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材料就可以报考驾照,虽然广东省也取消了“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的增设条款,但业内人士还是给受到“刁民”鼓舞的人兜头一盆冷水:“樵凌是个特例,很难推广”。至于原因,则是几乎全国人民都知道的——驾校背后巨大的利益纠葛。
利益纠葛可以对抗法律法规?你还别不信,在“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大量存在的当下,千万不要低估这股“反潮流”的力量——这种力量常常可以主导一个领域的“规则”。老早以前,就有“业内人士”现身说法:说大批社会化经营的驾校要么由交通部门间接开办,要么与他们有紧密联系,至于驾校考试名额的多少,更是取决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因素”——现身说法的人也算不少,说法不同,但结论指向基本一致:驾校高额利润的背后,有太多瓜分利益的“黑手”。
或许,正是如此的利益链条,才维系了驾照与驾校之间成为坚不可摧的“同盟者”。明白了这“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理解一些地方性法规为什么在“取消驾校培训记录”之后,自学驾驶考驾照的途径在昙花一现之后迅速被堵死。
强调驾校培训记录的人有个似是而非的借口:避免“二把刀”驾驶员上路。问题是什么是衡量“二把刀”的标准?既然驾驶员考试标准是国家制定的——作为一个人是否有资格开车上路的标准,如果能通过考试,难道还不足以说明是一个合格的驾驶员吗?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驾校不正规的“搅和”,才更容易让更多的“二把刀”掏钱“买”到驾照后,堂而皇之上路,充当“马路杀手”。
公安部车管局官员称,知道有些地方这么做,“他们可能担心的是不通过驾校培训的话,很难考过”——这是个理由,却不是“充要”条件——没有人否认驾校存在的价值,但这不能成为强制每年数百万人上驾校、创造数亿元考试经济的借口。一个进步的社会,“捆绑式”的强制原则必然是要渐趋减少的,公民自主选择的方式必然是要渐趋增加的。只有按部就班地付出高额成本才能拿到驾照,上面裹挟着太多计划经济思维下利益自我取向的累赘。
一项明显不合理的做法竟然能够大行其道,未免是对行政权力的莫大讽刺。一个“刁民”的战斗只能给自己撞开一个若隐若现的小口子,有关部门不能再“睁只眼闭只眼”,彻底撞散“驾照捆绑驾校”的利益链条,通过重新洗牌降低取得驾照的社会成本,是落实相关法规的题中之意——毕竟,光有条款规定的正义是远远不够的,影响到每一个人的,是实实在在的现实规则。(来源:燕赵都市报 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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