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意见不统一 道交法修正案改后再审
〖 来源: 中国汽车资源网   29/10 07:21 〗

 

详细报道:

部分人大常委:机动车无过错赔偿10%待商榷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激辩“道交法第76条”

激辩道交法第76条:机动车无过错该不该担责

  道交法修正案将改后再审

  因委员对机动车无过错赔偿有不同意见草案需进入二审程序

 
  城乡规划法、律师法等四部法律昨获通过———

  本报讯 昨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关于修改民诉法的决定和新修订的律师法、节约能源法四部法律。道交法修正案草案虽然只有一两条,但因委员对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无过错该不该承担责任有不同意见,需要进入二审程序。

  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道交法修正案草案对第76条作出了重大修改。修正案草案在坚持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赔偿的原则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时,机动车的赔偿责任细化为四档,其中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负全责时,机动车最高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在分组审议修正案草案过程中,第76条的修正引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激辩。一方认为修正案草案规定的赔偿比例适当,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保护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一方认为立法应以公平为先,机动车无责无需再赔偿。由于意见不统一,道交法修正案草案将再作修改,择机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

  昨日会议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法律规定城乡规划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这部法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修改民诉法的决定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民诉法也将根据决定修改调整后重新公布,决定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等十三种情形下,法院应依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再审。新修订的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嫌疑人不被监听,这部法律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青年报:徐笛)

  刑事诉讼法正酝酿修改

  律师会见需经司法机关批准的规定有望修改

  本报讯 刑诉法中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经司法机关批准,而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律师法中规定,律师无需司法机关批准即可会见。对此,昨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杨明仑表示,刑诉法正在酝酿修改,律师会见需经司法机关批准的条款有望修改。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经过司法机关批准。但新修订的律师法规定,律师要拿“三证”即可会见,即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当事人委托书或者是法律援助的公函。“为何两法规定有冲突?”杨明仑解释称,“刑事诉讼法也正在修改过程中,需司法机关批准才能会见的条款准备进行修改。考虑到刑事诉讼法经修改实施后,律师法还要再作相应的修改,所以本次常委会通过的新修订的律师法提前规定了律师只凭三证就可会见的条款。”

  现实生活中,律师在会见嫌疑人、被告人时或是阅卷时可能会遇到一些阻挠,新修订的律师法规定律师有会见、阅卷的权利,但并未规定如何保障这些权利。对此杨明仑称,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中都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警察的履职义务。由于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多数是刑事程序方面的问题,应该由刑事方面的法律予以规定。目前刑事诉讼法正在修改当中,会考虑到这些问题。

  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第6条规定“节能目标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目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李命志表示,根据国家干部管理和人事制度,现在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包括上级对下级的考核以及对地方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北京青年报:徐笛)

  律师法设五“关卡”严管律师行业
 
  关注立法·律师法———

  新华社电(记者 李薇薇 孙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修改后的律师法,从五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

  首先是严把律师“准入关”。据了解,新修改的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提交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等材料。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等。

  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根据新修改的律师法,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等。

  第三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新修改的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等。

  四是加大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此,新修改的律师法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五是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新修改的律师法对律师协会的职责作了补充和完善,包括: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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