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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从1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实行生产准入制
本报讯 (记者魏学珍)从1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将跟其他汽车产品一样开始实现生产准入管理。国家发改委官员昨日对外表示,我国首部《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已于近日出台,今后,凡是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的企业,应当获得国家发改委的许可方能生产。
根据该规则,我国将对新能源汽车实行生产准入和分类管理,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必须纳入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同时企业必须满足15项准入条件及考核。在昨日召开的“清洁汽车技术创新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处长李万里透露,发改委将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共同组成一个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会,就新能源技术和体系进行判断。(新京报)
新能源汽车准入办法出台 纳入发改委管理 在征求意见结束7个月后,新能源汽车的生产管理办法终于浮出水面。昨天,发改委正式出台《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将新能源车纳入发改委准生管理,今后,企业生产新能源车都必须取得发改委的许可。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 发改委规定,新能源生产企业必须提交申请,核准后方可生产。发改委总共设定15道准生门槛,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项是,企业需要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发改委表示,经过考核没有过关的企业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生产新能源车。11月1日这一规则将正式生效。
根据规则规定,新能源汽车发展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技术阶段。起步期产品只能进行小批量生产,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和条件下进行示范运行;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但也只能在批准的区域、期限和条件下销售、使用;成熟期产品则与常规汽车相同,在销售、使用上也与常规车辆相同。
汽车行业资深专家贾新光表示,目前自主企业还没有成熟的新能源车,因此总体来说,门槛过高不利于新能源车的研发。新能源车的前期投入很大,风险高,需要有资金或税收的鼓励。他表示,新能源车发展的当务之急还是建立统一标准。
此前,新能源汽车一直处于无标准、无管理办法的状态。多家研发新能源车的企业一直呼吁建立标准,以便尽快上市销售。但目前除混合动力外,其他标准还是空白。
科技部“863”电动汽车总体组组长欧阳明高曾表示,今后电动汽车的三种车型发展方向分别是:燃料电池车主要在公共交通领域;混合动力车在商用车和家用轿车领域占主体;纯电池车可用于大宗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微型轿车和轿车。(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杨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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