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7月1日后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赔
〖 来源: 中国汽车资源网   02/07 07:32 〗

 

   7月1日后 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昨(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第一天,很多车主对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与保险理赔如何衔接还存在不少疑问。据记者调查,很多车主不清楚出了事故后,如何最快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根据《办法》,7月1日后,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并可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北京保监局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首先要明确双方责任,然后根据车主承担责任的不同,再按照正确的理赔程序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是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事故双方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双方同等责任

  如果双方是同等责任,双方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应无条件为事故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事故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的查勘报告、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双方可以根据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估损单,通过交强险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事故车辆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受理方保险公司应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2000元以内部分,由各自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过2000元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一方逃逸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如有一方逃逸,另一方应记清逃逸方的车型、车号、逃逸驾驶人特征等基本情况,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拨打“122”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到现场进行处理。

  根据新规定,逃逸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对于逃逸者,交管部门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扣12分;同时,保险公司还将上浮其次年保险费。

  非逃逸方如投保了商业车损险,其肇事损失将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破案后,保险公司再向逃逸方追偿。(北京商报  作者:张培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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