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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如果故意碾人与是否喝酒无关! 奔驰司机被鉴定为“酒后驾车”背后是否有黑幕
详细报道:奔驰车撞倒小男孩 查看后倒车将其碾死(图)
血腥现场5米长的血迹触目惊心

现场目击 殷红血迹流出三米

事发现场(来源: 四川在线)
网友高度关注事态进展 义愤难平
新浪网联动报道 众网友义愤难平
昨日,国内数十家媒体和网站对本报报道在显眼位置进行了转载,新浪网更是一大早就联系到本报,与前方采访记者进行了联动现场报道。到昨晚10时,记者登陆新浪新闻网时,留言板上对此事的评论已经达到2584条。网友们高度关注事态进展,字里行间透露出对肇事司机的谴责,以及幼小生命消失的扼腕叹息。
部分网友观点实录
(网友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新浪网友IP:60.216.87.*
肇事司机倒车撞人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按照道法的规定,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最高15万元,再加上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等,最高也就20多万元的赔偿。但如果将人致伤或者致残,赔偿可能高得多。正因如此,导致了肇事司机倒车碾死人的疯狂行为!
新浪网友IP:60.232.1.*
做出倒车决定的内幕是什么?应该是车内人共同商量的决定,车内人是“主谋”或“同犯”。
新浪网友IP:222.92.205.*
别赔钱了,就赔命,让他在杀人前好好想想自己有几条命,别以为有钱撑腰就肆无惮忌为所欲为。
新浪网友IP:121.35.121.*
我不知道这样的司机以及车里人,以后如果活着,跟鬼有什么差别!让他死太便宜了,让他们一辈子生活在阴影里面吧!新浪网友IP:222.35.173.*
这样的人死一百回都不为过!为什么这样的事还在重复,是哪里出了问题?谁能制止这样的事情?我认为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不要所有的事情,都能用钱来解决,有些事情是用钱买不来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了,就再也没有了!
□新闻链接
■2006年4月4日,浙江台州市黄岩双江小区丹桂花苑发生一起蹊跷的交通事故,一辆银白色帕萨特轿车倒车时,撞倒一名陈姓老太太,之后,车子竟先后三次倒车,反复五次碾过了老太太的身体。肇事司机当时对交警说,以为是撞倒了一个垃圾桶,在倒车的过程中感觉还有东西卡着,因此前后几番倒车,到最后才发现撞倒的是人。
■2006年12月12日凌晨,一位醉酒的司机驾车途经贵阳万江小区路段时,将一中年男子撞倒,男子当场死亡,轿车则继续往前开。交警找到车主张某后,他交待,当晚他在娱乐场所饮酒过量后,驾车送朋友回家。途经万江小区路口时,他感觉到车子发生抖动,但以为是驶上了减速带,继续开车离开了。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谢浮名:司机故意碾死男童的背后是法规杀人
12月20日,四川都江堰市3岁的新新(化名)在国堰宾馆大门玩耍时,被一辆奔驰车碾在车轮下。奔驰车内当时坐了四个人,两名中年男子从驾驶室和副驾钻出,下车看到孩子被碾后,居然再度返回车内,残忍地倒起车来。在众人惊叫声中,巨大的车轮再度从新新的身上碾压过去,孩子柔嫩的颈椎当即被压断。该宾馆保安罗某惋惜地说道:“如果不是倒车又碾了一下,娃娃根本不得死。”(12月21日《华西都市报》)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蓄意谋杀!一个可爱的小生命如晨露一般蒸发,让人出离了愤怒。我们即使把最恶毒的诅咒倾泻在这个肇事司机身上,也不能泄心头愤怒之万一。只是,我们忍不住追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令人发指的一幕?仅仅是肇事司机冷血,残忍到了没有人性?
确实,该司机枉披着一张人皮,早该沦入畜生道。在碾死了小孩之后,他还驾车绕过孩子身体,欲离开现场。被愤怒的群众挡了下来后,他不仅没有上前查看孩子的伤情,反而打开后备箱,将三瓶茅台酒交给同车男子,转移到另一辆川U字头的白色越野车上。据围观群众称,该司机一直站在奔驰车旁,冷眼看着孩子的身体在血泊中抽搐。
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对肇事司机的谴责上,似乎还有一些疑问。笔者不知道该司机平时有没有暴力杀人倾向,但至少还没有证据表明他在其他场合杀过人,为什么偏偏敢于驾车行凶?
翻看道路交通法,答案不言自明。该法有关条款规定,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最高15万元,再加上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等,也就二十多万元的赔偿。但如果将人致伤或者致残,赔偿可能高得多。
原来,这就是导致肇事司机倒车碾死人的疯狂行为的直接原因!法规无疑在教导他,碾伤人的赔偿数额远远大于碾死人,因此,与其碾伤,不如碾死!从中可以看出,肇事司机碾死人的背后,是不合理的法规杀人!
笔者敢于断言,只要交通法规里现行的赔偿条款不变,步都江堰市肇事司机之后尘者今后还肯定有。
立法的目的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邓小平早就指出:“有了好的制度,坏人不敢做坏事;没有好的制度,好人也会做坏事。”其实,好的法令制度,能抑制人性之恶,引人向善,决不是让恶发酵。而交通法规里关于赔偿的条款,居然成了肇事司机倒车碾死人的催化剂,这究竟是谁的悲哀?(稿源:红网 作者:谢浮名)
李晓亮:奔驰车碾死3岁男童的血腥反思 今天两则新闻让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一则题为《奔驰车撞伤3岁小男孩倒车将其碾死》(21日《天府早报》),另一个是《中国人权学者首提休闲权称是和谐社会重要内容》。(见21日中国新闻网)乍一看,这两则新闻,风马牛不相及。但我却觉得其间有着某种若隐若现的联系。
第一个新闻所述惨剧,让人不忍卒睹,甚至不愿相信其真实性。一个3岁的小天使,懂得心疼奶奶的乖宝宝。就算是一贫如洗的蹬三轮的拾荒者,见着他都会挤出几毛钱,买个棒棒糖哄哄小宝贝的。
纯真的宝贝,真如戏词所说的:“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啤酒见了打开盖”。爱美之意人皆有,向善之心谁人无?可为何就有人忍心,在酒后“不慎”撞人后,再残忍地倒车硬生生从娇嫩之躯上碾过?!如此泯灭天良之举,可谓人神共愤,天理难容,国法更不可姑息!
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宝贝,一个鲜活朝气的小生命,怎么就会惨死车轮之下?三轮车夫之爱,何致遭奔驰车主之戕?我想这代步工具之异,正好折射出,判若天渊之别的幕后,让我们费解的东西。
从报道中我们得知,酿成惨剧的最直接原因是那“3瓶茅台酒”,正是这致命的“3瓶茅台酒”,使“驾驶员浑身酒气”,然后我们小天使牛牛遇难,也就不那么令人费解了。也正是3瓶茅台蒙蔽了车主的心智,酒精蒙心才有了丧心病狂的倒车碾人。
这只是直接诱因,而本质上潜伏的“杀机”,则应归咎于有轻松消费诸如“奔驰”、“茅台”等高档甚至奢侈品的消费能力,却无正确、健康消费理念做指导。本次惨案可说是一次意外事件,但一切诸如此类的“偶然因素”,都可归咎于一个必然,那就是这批挥金如土的豪客,缺乏正确的消费观、理财观。可以一掷千金于歌台买笑、青楼买春,却在一些慈善事业、公益事业上,坚定笃行“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理念。
这种慈善观,用俗话讲,就叫“为富不仁”。当然,不天生具有“舍身饲虎”、悲天悯人情怀的巨富大亨们,确不应苛求他们作解囊济世的济公,他们无此义务。只是若长期为富不仁,心智早晚要迷失,后果堪虞。坚定奉行金钱万能,迟早遭遇国法律令。
正如奔驰车主的豪言:“赔钱就是了嘛,反正车子买了保险的”。车可买保险,但人呢?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因为你有钱,就可享受“生命保险”。钱多却不用于正途,也未必是福。
这就涉及到了“学者首提休闲权”的新闻。诚然,休闲权确是和谐社会重要内容。但践行中得注意和谐休闲,即和谐行使休闲权,行使和谐休闲权。不然,穷人暴富,休闲方式就会千奇百怪,甚至会“催生”让人窒息的“奔驰碾童”式休闲。紧接着,他们只能去监狱休闲了。 (四川新闻网 李晓亮)
碾死男童司机承认两次碾压 警方认定酒后驾驶

刘兴志的妈妈看到地上孩子的认字卡就哭的死去活来
都江堰前日下午发生的奔驰轿车碾轧幼童导致其死亡事件,因为涉嫌恶意二次碾轧,引起了众多媒体的极大关注。而记者昨日采访得知,肇事驾驶员也已承认倒车情节,但他辩称是为了把车轮下的孩子退出来。警方检验认定驾驶员酒后驾驶,并且肇事的渝AP8598奔驰车整车不合格。目前,奔驰车方已经在与死者家属接触,希望能够沟通。
●尸检 家属看到孩子身上两道交叉车轮印
昨日上午警方已经对孩子的遗体进行了尸检,孩子的母亲根本不愿看到孩子惨死的场面,而为了弄明白真相的孩子父亲去了尸检现场。但是在尸检开始时,一名在尸检现场的家属说,他看到孩子身上有两道车轮印:一道由头部左侧开始直到右肩膀,另一道在胸部斜着由左到右,而头部是致命伤。家属说四肢还多处骨折。
●肇事驾驶员承认两次碾压
据了解,肇事的奔驰车属于重庆博赛集团公司,驾驶员名叫彭永生,43岁。据死者家属说,他们前日在派出所里见到驾驶员后,在对驾驶员的一再质问下,驾驶员承认确实有二次碾轧行为。当家属质问驾驶员为什么不承认二次碾轧时,驾驶员说,作笔录的时候也说是倒车,并辩称倒车是因为下车看了后,想后倒将孩子退出来。家属说,这一倒,车轮直接将孩子的颈椎轧断,这是孩子的致命伤。
家属表白 慢说赔钱 要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肇事驾驶员所在公司派了两名工作人员前往国堰宾馆与孩子的家属进行协商。据孩子的外公讲,他们与前来协商的两名工作人员谈判时,对方言语并不诚恳。两名协商工作人员跟孩子的家属说,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随后,两名协商工作人员提出可以先赔偿几万元,待相关部门调查完成再作协商。见家属都没表态,两名协商人员便称要向公司副总汇报情况离开,待会再来协商。但是,直到记者离开,仍然没有见到两名协商人员。
孩子母亲兰泽宣听到此情况后则表示,待孩子的尸检报告出来后再说。但有一点肯定的是,一定要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
案件进展
警方证实不是普通交通事故 交警已将案件移交给派出所
随后,记者从都江堰警方证实,这已经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已经在昨日由交警部门全面移交给都江堰蒲阳派出所调查。但是警方拒绝了媒体采访要求,表示还在调查中,结论目前还没出来,估计要再过几天。等正式调查结束后会向社会公布。
鉴定结论证实驾驶员酒后驾驶
同时,都江堰警方对肇事驾驶员的血液酒精检验报告和机动车安全检验报告单也已经出来,经测定,彭永强血中乙醇含量是19.64mg/100ml。根据《道法》相关规定证实属于酒后驾驶。
而对肇事黑奔驰S350的检验报告结论是“整车不合格”,记者看到“建议维修项目”主要是灯光部分。
事件反响 全国媒体强势关注“碾童事件”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强烈反响。昨日一整天,都江堰市公安局负责宣传的民警的电话几乎被来自各地的媒体打爆。但由于调查还在进行中,警方的最后结论还没出来,警方昨日没有透露任何案情。
而记者在互联网上看到,许多网站在第一时间将这一新闻放在了首页显眼位置。网民对这一行为非常关注。网民纷纷对肇事者的行为进行谴责。更有人对一些无良驾驶员“宁愿撞死也不撞伤”的潜规则猛烈抨击。(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陈刚 周滔 摄影廉钢)
奔驰车碾死男童续:肇事方提出赔偿3万遭拒

被碾死男童的家人
奔驰车先将三岁小男孩撞倒,随后又再次倒车从其身上碾过。昨(21)日,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时间指责声四起。
昨天,事情有了新进展:肇事司机彭永生的验血报告显示,乙醇浓度为19.64mg/100ml,属于“喝了些酒,但还没构成‘酒后驾车’”。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彭永生于20日晚被刑事拘留,现关押在都江堰看守所,奔驰车属重庆博赛矿业集团。彭永生是司机还是车主?他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由于此案是在侦案件,警方拒绝透露相关信息:“正在全力侦办之中”。
父亲难以接受“他简直就是个杀手!”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都江堰国堰宾馆门口,宾馆的工作人员正在冲洗残留的出事现场。
血印可以被冲洗,但是失去孩子的痛苦,又怎么能被冲刷得掉?牛牛的爸爸刘家禄默默地坐在宾馆大厅的角落望着窗外,神情黯然。现在,他在等一个结果:肇事司机的验血报告。
“如果他喝了酒,他就是醉酒驾车,性质就很恶劣;如果他没喝酒,那么他太没人性了,简直就是个杀手!”刘家禄咬着嘴唇说。
下午2时,肇事司机的验血报告出来了。“川鼎诚鉴(2006血纯第1041号)”的血检报告中,鉴定人彭永生的鉴定结果为:“血中乙醇浓度为19.64mg/100ml”。
“19.64?那他不是喝了酒?”刘家禄先是很惊讶,但随后得知:10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2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而19.64mg/100ml只是属于“喝了些酒,但还没构成‘酒后驾车’”。
“没喝酒?那他们为什么要转移茅台呢?”显然,刘家禄不能面对这个现实:“他没喝酒,咋会忍心再倒车把娃娃碾死嘛?那不是存心的吗?性质更严重!”
肇事方来协商只晓得他是奔驰司机
昨日下午,肇事方代表找到了牛牛家人协商此事。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对方一名姓何的负责人。
记:请问你们是专程从重庆那边过来的吗?
何:不是,我们是“阿坝铝厂”的,现在作为这边的代表来看望家属,并积极处理此事。
记者:能介绍下彭永生的相关情况吗?
何:只晓得他是个开奔驰的司机,只是认识而已。多的就不说了,反正我们会积极处理的。
家属拒绝3万元善后我们只要公道不要钱
据牛牛姨妈李玉兰介绍,牛牛长得漂亮又聪明,再加上他是公家和婆家惟一的男孩儿,一大家简直就视他为掌上明珠。但牛牛就这样走了,全家人根本就不能面对这个残忍的事实,头天外公气得昏过去,到现在还卧床不起。“司机真的是没良心,这么乖个娃娃他都舍得把他碾死!”李玉兰哭着表示:“我们不要钱,只希望讨回公道!”
昨日傍晚6时,李玉兰告诉记者,肇事方和酒店方正在和他们协商,肇事方提出先拿3万元处理善后事宜,但是被亲属们坚决地拒绝了。
□悲情直击:识字卡片还在牛牛你又去了哪里?
牛牛爸妈在都江堰玉堂车站旁开了一个杂货店,由于刘家禄两口子勤劳朴实,日子还算过得去。一家三口住在铺子对面一栋普通民房的三楼,原本简洁的家里现在却乱七八糟:为了不让兰泽宣过度难过,亲人们把牛牛所有的衣服都翻出来拿走了。但是,看着枕边那个破旧的书包,兰泽宣再次哭得死去活来。
“妈妈”、“阿姨”、“听话”……在牛牛的房间,地上散落着一张张巴掌大的卡片,上面写着一些简单的词语。以前,为了让牛牛识字,兰泽宣找来旧纸盒,裁成一张张卡片,再用毛笔在上面写些简单的词语。每天睡觉之前,兰泽宣都会拿出当天制作的“学习卡”,一个字一个字地教牛牛:日、月、水、土。
牛牛很聪明,一学就会,经常还会举一反三:有天妈妈拿着卡片教他:爸爸、妈妈、爱、牛牛。牛牛咬了咬手指头,把卡片的顺序换了一下:牛牛、爱、妈妈、爸爸。看着儿子天真可爱的模样,兰泽宣高兴得流下了眼泪……卡片越来越多,牛牛找来一个旧书包,将卡片整齐地放了进去,每天从幼儿园放学回家,他总会把卡片拿出来,进行复习。
“妈妈和卡片都还在这里,牛牛你又在哪里嘛?”兰泽宣的哭喊声,撕心裂肺。
□记者调查:撞死人赔一次撞伤人赔一辈子?
“先撞后碾死”的事情屡有发生,为何会有如此多的“马路追魂手”?
“撞死人赔一次,撞伤人赔一辈子!”一名有10年驾龄的货车司机给记者做了个形象的比喻:“撞伤了孩子,你花的钱绝对可以供这个上小学的孩子考到博士了;撞伤了老人,赡养老人的义务全权交给你,老人以后有个好歹,也会被认作车祸留下的后遗症;不如撞死了,一次性赔清,省得家属纠缠。”
据了解,2004年5月1日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幅提高了交通肇事的赔付标准。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生活标准来计算。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肇事者主要承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在受害人残疾的情况下,肇事者主要承担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
□专家观点:如果故意碾人与是否喝酒无关!
“既然被刑拘了,那么他就肯定已经涉嫌过失性犯罪。”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范安彬律师说,如果司机倒车是想救孩子挪动车辆,属于涉嫌交通肇事罪;如果他倒车是为了将伤者碾死,那么案件的性质就很恶劣,涉嫌故意杀人。“这要依据公安机关现场侦查,以及对肇事司机倒车意愿的调查结果。”
对于肇事司机“只是喝了些酒,还不构成酒后驾车”的验血报告,范律师认为,如果最后认定是交通肇事罪,这个结果就要比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的情节要轻得多;如果最后认定的是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喝没喝酒与案件本身就不会有多大关系,反正都是“故意的”。
撞人赔偿法律待完善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认为,在事情发生的瞬间,很多司机都处于惊慌状态,所以很可能失去理性的判断能力。这个时候,“撞伤赔一辈子”的说法浮上脑海,在巨大赔偿差别的情形下,少部分肇事司机抱着侥幸心理实施了犯罪。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撞人赔偿的相关法律还应该完善。”
胡光伟最后提醒司机们:“切记,生命比金钱更重要,撞死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记者陈东摄影向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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