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款白话车险保单亮相 通俗合同容易引纠纷
〖 来源: 中国汽车资源网   12/12 09:44 〗

 

首款白话车险保单亮相 专家称通俗合同易引纠纷

首款白话车险保单亮相专家称通俗合同易引纠纷

一名司机向记者展示新的白话保险单。信报记者 毛千/摄

首款白话车险保单亮相专家称通俗合同易引纠纷

新旧保险单部分用语对比

  本报讯 (记者 仇兆燕) 昨日首款白话车险保单终于掀起了盖头。记者注意到,新的白话保单中,文字更加通俗易懂,以前在车险保单中普遍使用的例如“投保人”等专业保险术语都变成了“您”等口语化的语言。

  适用人群——中银四类人能享受
 
 
  首款白话版车险保单为汽车盗抢险产品。记者看到,这款“白话”车险保单将尽量让条款的文字通俗易懂,能够为普通老百姓所接受,它的索赔材料明晰列表。

  不过目前这款通俗化保单却仅有中国银行的四类持卡人群能够享受到。这四类人群为中国银行的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中银系列信用卡、长城国际卡、中银理财贵宾卡的持卡者。“目前这款产品仅仅是个尝试,未来得到了市场反馈后,我们会继续推广。”中银保险表示,而目前这类人群约有50万左右。

  保险专家——轻松阅读明白消费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车险项目筹备组组长毕欣表示,随着我国私家车保有量的增长,车险保单难倒消费者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为此,在此次上市的《中国银行长城卡持卡人家庭自用汽车盗抢保险》条款上,尽量采取通俗化的文字,以便让消费者轻轻松松阅读,明明白白消费。

  同时,中银保险还将盗抢险的等待期限由目前业内普遍采用的60天,变为30天(车险消费者在报案后并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材料后,往往要在60天或90天后方能领取到赔偿这就是等待期)。

  通俗合同易引纠纷

  不过业内人士却有不同的看法。某中资保险公司车险部的有关人士表示:投保人看不看保单并不在于保单是否通俗,关键在于投保人愿不愿意看。通俗化的合同把握不好很容易引发纠纷,而且目前行业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究竟到什么样的程度,公司也很难把握。因此出台行业标准很关键。

  消费者——二成消费者看不懂条款

  很多车险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都有过这样的感觉:条款表述缺乏亲切感,“干巴”、“生硬”让人很难读下去;专业化程度高,很难读懂;条款大段表述,往往要读上几遍才能领会其中含义。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刚刚披露的《2006年度北京地区机动车保险服务调查报告》(《北京保险》2006年第10期)显示,北京消费者认为车险产品不满意的首要问题是:条款复杂、看不懂,持此观点的人高达21.28%。

  希望看懂保险合同

  小吴前年买了车,已经投保了两年车险的他却从没有仔细看过保单,“一看就头大,看不懂干脆就不看了。”小吴说。对于首款通俗化保单,他表示欢迎。“能看懂条款当然好,我的权利更能得到维护。”(北京娱乐信报)


 白话车险保单正式面市 距百姓要求还有距离
  
车险新保单今面市  称呼显得人性化  专业术语大大减少  条款表述更明白

公司:距老百姓要求还有距离  专家:会降低保单严谨性  保监会:支持通俗化

  本报讯(记者 沈迪)今天上午,首款通俗化车险保单正式面市,推出单位称,希望借此引起同行业的“白话文”运动。

  保险条款晦涩难懂一直是困扰消费者的一大顽疾,随着我国私家汽车消费量迅猛增长,车险保单如“天书”般难懂,难倒消费者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用语更直接

  记者从这个新保单中看到保单在用语上确实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最直接的是称呼的变化,新版保单中的“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人”,在“进化”后的保单中变成了“您和我们”,并将“保险汽车”称为“您的爱车”。

  保单中专业术语大大减少,白话取而代之,如“保险责任”改为“我们赔偿的损失和费用”,“责任免除”改为“我们不赔偿的损失和费用”,“赔偿处理”改为“如何向我们索赔”。

条款更明白

  新版保单对标准化条款进行了“革命”,如原保单中的“保险汽车全车被盗抢、抢劫、抢夺,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没有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让人费解,新保单则表述为:“您的爱车全车被盗、被抢,从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当天开始计算,满30天后您的爱车没有被找回的全车损失。”

只能称“准通俗化”

  推出新保单的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车险项目筹备组组长毕欣解释说,因为这款新车险保单仍介于通俗化和专业化之间,距离老百姓要求的白话文还有距离,而且条款长短也没有变化,所以只能称为“准通俗化”。

专家说法:保单不能完全通俗化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专家管贻升认为,车险保单不可能完全通俗化,保险产品其实就是一种合同交易、一种承诺,涵盖了数学、统计、法律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具有严谨性和专业性,通俗化将大大降低它的严谨性,同时,过分追求通俗化容易出现法律漏洞。

权威意见:保监会推进通俗化

  2005年11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指引》要求各保险公司制定条款时,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信息,从方便消费者阅读并全面理解产品的角度出发,积极推进条款通俗化工作,尽量避免使用生僻术语,必须使用专业术语时应在条款释义中以浅显的非专业语言进行解释。

提个醒儿:消费者如何保护保险权益

  一、根据规定,投保之后有10天的犹豫期,大家应当充分利用这段时间,仔细审读手中的保单。

       二、拿回保单后一定要仔细审查,即使是在从事保险行业的朋友、熟人处购买的保险也不能只听保险业务员的一面之词,避免出险后索赔时产生纠纷。

       三、对于有疑问的条款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以合同附件的形式作详尽说明。( 来源:法制晚报 文/沈迪)


    投保车损险 小心超额白花钱
 
  车辆损失险是车险的“主险”,几乎所有车主都会投保。但眼下车价涨跌频频,车主投保时要多留个心眼,尽量做到既能足额投保,又不会超额投保花“冤枉钱”。

  投保15万实际理赔11.28万

  车主曾先生有着两年驾龄,不久前的一场意外造成车辆严重毁损。事后,曾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认定车辆全损。曾先生原以为保险公司会按当初投保的车损险保额15万元来赔付,但保险公司答复只能按当时汽车的实际价值即11.28万元来赔偿。

  原来,曾先生是在2004年底买的车,当时新车购置价是15万元(包括车辆购置税),2005年1月第一次投保车险,是按15万元来确定保额的。今年1月,曾先生续保时,仍按15万元来投保。

  对此,保险公司解释,保险公司理赔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即赔偿数额不能超过汽车实际价值。而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曾先生的车发生事故时,该车市场价已跌到13万元,再扣除折旧费用(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0.6%),曾先生的车当时的实际价值只有11.28万元。

  续保要考虑车价变动

  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在投保时要注意车价变动并相应调整保额,不要白花了钱还得不到相应赔偿,而保险公司也有责任提醒投保人。如曾先生在第二年续保时,车价已由原来的15万元降到13万元,曾先生就应按13万元来投保。根据《保险法》: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相反,如果曾先生在续保时,车价升至17万元,如果仍按15万元来投保,则可能面临不足额投保的尴尬,发生事故后可能得不到足额理赔,得自掏腰包。

  二手车要避免“超额”投保

  保险专家建议,车主在续保时,最好先了解车的当前市场价格。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各类汽车的全国统一零售价变化,每隔一段时间调整各类车辆的车损险等险种保额。专家还提醒,在为二手车投保时,更不能按该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格投保。如果车主以同款二手车的新车购置价作为基本保额进行投保,那么不仅多交了相应的保费,而且一旦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汽车全损,也无法获得与保额等值的赔付。(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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