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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7月5日讯(记者 李绍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一年多来,我国已先后召回汽车车辆422517辆。但仍有个别汽车制造厂商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上存在着违规行为,日前,省质监局已接到国家总局的通知,要求对汽车召回制度进行专项检查。
据介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一年多来,已先后有27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厂商实施了54次主动召回,涉及车型59种,召回汽车车辆422517辆。
通过对缺陷汽车实施召回管理,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产生了积极影响。但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过程中,也有个别汽车制造厂商对涉嫌缺陷质量问题隐瞒不报,也有的汽车制造厂商对涉嫌缺陷质量问题通过维修站私下处理。这些违规行为的发生,使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施行打了折扣。为杜绝这种行为,国家质监总局决定对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省质监局将对辖区内的汽车4S级维修店或特约维修站进行集中检查。主要检查三方面内容:修理商对汽车可能存在的缺陷信息的处理情况;查看实施召回汽车修理更换的记录;查看汽车产品技术服务信息通报记录。
在专项检查中若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来源:济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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